2013-07-26

身分不明人士「帶走」了學生

光天化日,眾目睽睽,媒體矚目下,在台灣的街道上,六個身著制服、看似警員的傢伙,團團圍住一個手無寸鐵、未見犯行、顯然無害、不知所措的年輕學生。最後被「帶走!」。一個自稱大安分局「沒關係」的人,大剌剌地站到麥克風跟攝影機前面,代為發言。[1]

一個不願意透露身分的人,也可以公開抓人。那,也「沒關係」,我身體裡面有一段基因序列,最近被台灣「白道」的囂張氣焰啟動,使得我屢屢輾轉難以成眠,就截圖記錄下來,讓大家都認得你,讓大家永遠記得你,讓你世世代代也永遠方便追思。

緊接著刊登的是自稱大安分局「沒關係」的身分不明人士照片。也是人模人樣的,不是嗎?


2013-07-24 於台北市福華文教會館前人行道強行架走一名年輕學生的身分不明人士。


2013-07-24 於台北市福華文教會館前人行道強行架走一名年輕學生的身分不明人士。

親愛的台灣同胞,要注意自身的安全。當一個叫「沒關係」的身分不明人士要把你帶走的時候,你真的跟他走,那就「有關係」了!(借用自陳立宏)這是常識,這是防制犯罪的重要守則,而且舉世皆然。許多分屍案、人口販賣案、姦殺案、詐騙案…就是這樣開始的。當身分不明的人硬是要帶你走,你的任何舉動都是正當防衛,只有當你不小心重傷或殺了他,才開始「防衛過當」與「犯意」的法律攻防。

「依法行政」?

什麼?執行公務還要出示證件、驗明正身嗎?親愛的,這還需要去查法規、細則嗎?那就太沒有自信了。法律受法理指導,法理源自於人之常情。你的理性,就是法律。失去這個自信,或是根本沒有建立起這個自信,「人家」就可以隨時、隨地、隨意、隨興對你「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這個用語,在台灣之所以那麼「有效」,是因為一搬出來,連批判性最強的媒體都立刻閉嘴,而且屢試不爽。你看,有效吧!不信的話,注意一下每天的新聞報導,我們幾乎天天都會聽到,也會看到,「依法行政」或是「合乎規定」此類說詞,每次都可以為一個事件畫上句點。

好吧,我們「無辜、善良」的台灣同胞一定會問,依法行政、照章行事難道不對嗎?這個問題有許多層面,需要每一個人努力去找回自己天賦的本能與良知,回到最底層的生理層次去思考(此所謂「束於教」也)。但是,我倒可以指出一個重要關鍵,那就是,當台灣人民聽到這句話的時候,有幾個腦細胞懂得串連起來,共商「那就把它改掉吧」?這種思考方式是成熟型自由民主社會的基礎,也是台灣人民到現在都還沒有建立起來的關鍵思維。

多數台灣同胞還不了解,原來自己就是法律的源頭、法律的主人。大家還處於一種把法令等同於聖旨、反射性下跪的狀態。蔡英文說得對,這就是台灣社會的「中國性」[a]。我們不得不佩服她的洞見,想要脫身,就必須先勇於面對這個事實。

「執法過當」?

讓我稍微安靜一下自己的身心,講個笑話吧。
黑道跟白道的不同點在哪裡?黑道殺人叫犯罪,白道殺人叫「執法過當」。
這是當下台灣社會很貼切的描述,但這是怎麼造成的?答案並不是那麼顯而易見,答案,是全民!因為全民都接受、承認了「過當」一詞的使用(見 [3] 以「執法過當」下標,[6] 被警察帶走的年輕人嘴裡喊的也是「執法過當」)。

無論是「執法過當」或是「管教過當」,那個「當」字(proper, appropriate),無疑是程式(programming)的核心部分。那個「過」字,則擔負麻醉的功能。這個字眼是 2008 年陳雲林首次來台時,警察在街上公然搶奪人民手中財物,才開始被媒體大量使用,進而流入電視螢幕前每個台灣人的腦袋。

在人類史所有的集體催眠中,台灣這個「過當」堪稱經典。君不見,連最本土的媒體名嘴、最激烈的反對黨人士,都個個跟著琅琅上口。難怪最近很多人搶著要去考什麼 NLP (Neuro-Linguistic-Programming) 證照,真是太強了!集體催眠

教人印象深刻的集體催眠,還有所謂的「禮義廉恥」。哇∼這個更強!搞得連民進黨那些暴力份子都雙眼無神、口中唸唸有詞… 人,很脆弱吧。另外,也可以到 [1] 裡該段 YouTube 影片的網頁,欣賞一下網友的回應。

集體催眠

我有一度,十幾年的時間,幾乎完全脫離了母語,而且不會覺得不自在。經過了這段「空窗期」,回到台灣之後,對語言特別敏感,馬上注意到,這些年來,有些字已經從台語跑到「國語」裡去,有些字則從「國語」跑到台語裡去。不久之後,緊接集體催眠後,緊接著就注意到,我的語言幾乎全數接收自傳播媒體,也就是說,他們主宰了我賴以思考的語言元素。

在與人交談的時候,特別是涉及到政治的時候,我常常會注意到對方的語彙,也都會追問、分析,對方這個語彙的來源。這其實滿簡單的,國小、國中、高中、大學課本裡哪裡有?所看過的小說、電影裡哪裡有?… 那,還會是從哪裡來的?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做過這種實驗?這些字彙真的幾乎全部都是媒體記者寫到我們腦袋裡去的。這些東西有時候的確會幫助我們思考,它可怕的另一面,則是阻止我們進一步思考。

我通常會小心帶有教條意味的成語或八股,最近一次聽到這種「覺醒」是在郝廣才那邊。這個人滔滔不絕,講話很有趣,他注意到的是「在哪裡跌倒,就從哪裡爬起來」。在場的我頻頻點頭,大聲叫好。因為,我的確有過慘痛的經驗,在變硬了、還沒有灑鹽的雪地裡,你想在跌倒的原地爬起來,門兒都沒有,如果沒記錯的話,我當時是爬到另一個地方才站起來的。所以非常同意郝廣才的警告,不要受到八股的毒害:「在哪裡跌倒,要換個地方爬起來!」

「禮義廉恥」、「依法行政」、「執法過當」等亦如是,不是帶有明顯的教條意味,就是藏匿著明顯的脫罪動機。這些,都是「歹咪啊」(台語),都是經過證實非常有效的統治工具。

不知道有沒有人看過我在「心靈科學」領域的「作品」 〈奈米波長紅外線電磁波 NLP 非對稱量子力學之超低頻共振能量波動磁場之唯一α狀態念力解〉[b]
「恆果性」是指重複迴向的業力只具一次業力之效,此之謂「投射力」。換句話說,投射力之二次乘冪為其自身,其「果界」與「核界」互補展開為「無量界」。投射力果界之維度等同其具現肉體之圓滿度,亦同於其果位。

基於恆果性,具現化投射力之自性量只能為 0 或 1。反之,自性量為 0 或 1 之所有體現,皆為投射。自性量為 1 所屬之「恆界」之空間維度,等於圓滿度,亦等於果位,也等於果界之維度。故,投射之果界不啻為「次恆界」,且界內眾生皆為不為所動之「哈拉」。投射之「導向」即其「核界」,與自性量 0 所屬之次恆界同次元。以上即為投射力之解構,包含斜列導向之投射。
如果我下令抓人的時候,引用以上「法條」,台灣人民一定服服貼貼的,不像那個「刁民」年輕學生。愈聽不懂,對台灣人民就愈有效。其實,以上兩段的確可以說是「法條」,甚至於是「天條」,因為那是一堆線性代數定理的彙整,只不過把數學概念改寫為看似高深莫測的對應字眼。為什麼這種「咒語」有效?就是因為,唸咒語的人吃定了聽咒語的人不敢舉手發問。國家暴力如是,學術界亦如是。有沒有聽過這種說法:
If you do not convince, try to confuse them!
就是說,如果你的「學術」作為說服不了人家,那就想辦法把他們搞糊塗!這幾乎成為學術紀律的一環。

但是,何必搞得那麼複雜?要對付台灣的順民,不知道有沒有人試過,只要把「禮義廉恥」四個字像聖旨般拉開,就地逮捕、銬上手銬,說不定比其他任何方法都還要順利。這看起來像開玩笑嗎?沒有。我相當認真。國內的學術研究機構找不到題目做的話,這是一個。

我要說的是什麼?台灣人民必須相信自己的感覺、良知。在所有爾虞我詐、似是而非當中,只有「那個」,才是真實的。要知道,絕大部分的人,不管在哪個領域(ho, ho, ho, 包括表演藝術!),都是吃定了人家不敢舉手發問。就算在看似最高深莫測的環境當中,只要順從自己的本能與良知,不需要念過任何書(這點很重要),連續交錯問三個問題(這是什麼、為什麼會這樣、那怎麼辦),還會繼續欣然跟你討論下去的恐怕剩不到一成。一成?這當然是我大略的誇張估計,但是這是我眼中典型的台灣社會,就好像…大家都只剩下一層表皮,漂漂亮亮的,沒有血,也沒有肉,一刺進去,什麼都沒有…

一念之間

或許有人會質疑,這些都是紙上談兵。我們坐在鍵盤前面,終究起不了什麼作用。我個人不以為然。這些看起來有點像是鑽牛角尖的問題,我認為卻是最關鍵的問題。在這一堆「小事」裡的任何一點,只要有了突破,將會是台灣社會的一大步。這些,看起來只是純粹心智上的判斷問題,與實際「抗暴」行動無關,這更是個錯誤。我認為,只要多數人可以做出正確的判斷,他們就不必在外面拋頭顱、灑熱血。

同樣的信念也適用於所謂統獨或住民自決的問題。事情並非如許多政治人物或學者所言,那麼樣地受到國際關係、國際法的牽制。不會!事情沒有那麼複雜,因為這是個 21 世紀的全球化資訊時代。只要台灣內部形成了一致的共識 [c],我不相信地球上會有人敢貿然動刀動槍。為什麼?不是因為我相信國際社會那麼博愛,而是它承受不了自己賴以生存的價值體系被摧毀。這只是個利害關係的槓桿。這就好像教會即使對同性戀者有所同情,也不可能貿然承認同性戀者的正當性,因為它不能在沒有萬全規畫的情形下,去鬆動整個信仰的基礎。還記得朝鮮的小恩恩在玩戰車跟飛彈的時候嗎?現在呢?他真的玩得起嗎?

台灣前途的關鍵,完全只在於台灣大多數人的一念之間,以及是否勇於面對自己。

1996 年,台灣第一次總統直選期間,我從歐洲趕回台灣來看中國在台灣海峽放煙火。還記得一些德國朋友千方百計勸我不要回來,他們覺得情勢相當緊張。再次回到德國後不久,在電視上看到剛到台灣訪問後返德的國會議長(還是前議長?名字不記得了,只記得頭禿禿的),接受媒體採訪。他的說法是,「… 我們這次去… 也聊表團結與支持("Solidarität")之意… 台灣可說是個實質的國家("de facto Staat"),但是由於他們自己對這件事情的態度趨於保守,我們當然不便置喙」。我對這個德國媒體的新聞畫面,印象非常深刻(不是第一台,就是第二台)。

就是因為

不過在這 21 世紀的同時,說起來也很諷刺,台灣居然會有大埔事件。同樣地,問題的關鍵也在於台灣大多數人的一念之間。大多數人的一致性道德判斷,只是道德判斷,不需要行動,就會形成任何組織、特務機構都無法抵擋的力量。這一點,台灣人到現在都還不敢相信。就是因為在道德判斷上有了分歧,才會有人敢那麼囂張,才會有傷亡。

雖不忍苛責,但事實是,就是因為有鐵道乘客會跟著咒罵臥軌抗議的關廠工人,這些資本家才敢那麼囂張。就是因為有 [1] 裡影片的留言者,「白道」的氣焰才會那麼凌人。一念之間,這位照片上的身分不明人士,可以是天使,可以是魔鬼,也可以成為二戰後紐倫堡審判的 "Mitläufer"。

就是因為我們主張不要在傷口上灑鹽,要忘掉過去,展望未來,國民黨才會繼續整人、殺人,接著在全國的注目下,還計畫滅證、滅口(大家可相信這樣說並不誇張?),苗栗縣才會死了一個竹南地政所主任賴紹本,而乏人問津,苗檢的法醫說他自殺了,大家說呢?[5] 就是因為國民黨殺了人不須負責(誰負了責請指給我看),他們也會繼續殺人。他們沒有嗎?大家說呢?什麼?不是國民黨?大家說呢?

那到底怎麼辦?

我不是在鼓勵大家放下飯碗,出去衝撞,而是在說,大家總是要生活,生活上總是需要有八卦的時間,只要利用這個時間,靜下心來,把事情想清楚,在談笑風生之間,就可以創造出台灣人民做夢都夢不到的美麗山河。就在一念之間。台灣可以是個天堂,也可以是地獄。我們不需要拋頭顱、灑熱血,就可以避免許多年輕的學生在外面拋頭顱、灑熱血。只要有了定見,再發揮一下八卦精神,無聊時拿起電話,打到選區的民意代表服務處去聊天,或是乾脆過去泡茶。

不相信嗎?讓我來提醒大家(又是陳立宏的譐譐之言:台灣人要有記憶),最近一次沒有任何流血抗爭就嚇得台灣每一個政黨都屁滾尿流的是什麼事件哪?是會計法對不對?有沒有傷亡?有沒有衝撞?看嘛,一點都不需要,不是嗎?這甚至於不涉及什麼複雜的道德判斷,這只威脅到他們各政黨的利益不是嗎?嚇成那個樣子!再複習一下那些畫面,大家就會有信心,大家就會了解,台灣多數人的一念之間,可以把白的變成黑的,把黑的變成白的。

洪仲丘案不也是這樣。以前的洪仲丘們,不是都在我們的冷漠下被遺忘了嗎?我們都是他們的加害者,我們也是所有死刑犯的加害者,這就是我對死刑存廢的思考的出發點。說難聽一點,我們大家都是 "Mitläufer"。

我們要勇於表達意見,甚至於憤怒,哪怕是暴力邊緣的憤怒,這種氣焰才是創造和平的充分條件。


本來只想放幾張照片的。塗塗改改,又一邊看到更多新聞、更多影片,目不暇給。愈塗愈多,愈改愈複雜。標題不知道怎麼下,段落不知道怎麼分,但是就停下來吧!我的動機不在於寫一篇讓人歌頌的好文章,而是最近的台灣實在愈來愈離譜,雖然我的理性面,持的是樂觀的看法,但是內分泌腺的超速作用,還是讓我覺得需要發洩一下。


後記 2013-07-28

才在說我們所用的語言都來自傳播媒體或是思想教育,今天馬上就看到一個活生生的實例 [8]。那個紅色的「傷口灑鹽」,就是在台灣非常經典、成功的「程式」。這是統治者精心設計的病毒程式。就像我以前 traced 過的 Tequila 病毒,它不只已經控制了整個 DOS,當你想要去檢查系統的 interrupt-table,看看有沒有來源不明的程式「掛」(hook)在系統上,它還會做出一個假的給你看。有太多太多這種「程式」都已經刻骨銘心地「燒」在台灣人的腦袋裡。我們只是負責按部就班地執行罷了。

糟糕!又想要廢話了。在科技進步的今天,基於 Microsoft 公司對人類偉大的貢獻,病毒不需要做得那麼高級。現在,連不入流的「病毒」也隨時可以登場。任何人,只要把毒藥以普通郵件大量寄送,就有一堆人迫不及待,求知若渴,張開嘴吧,就吞進去。讓我們一起禱告,感謝微軟:
Laudamus te! Benedicimus te! Adoramus te! Glorificamus te!
Gratias agimus tibi proper magnam gloriam tuam. Amen.
後記 2013-07-29

廢話少說。再回到「傷口灑鹽」。這雖然在台灣流行得起來,卻只是一種低技術門檻的病毒。其實這是任何人都知道的衛生常識:傷口一定要處理。無論是古時候的處理方法抹鹽,還是現代的各種消毒方法,雙氧水、紅藥水、優碘,都一樣會痛,但是傷口還是要處理。傷口置之不理的後果,人盡皆知。

像這樣,一句話就剖析完畢的思想病毒,也可以造成台灣社會那麼大的禍害,足見這個社會在思想上是多麼脆弱、毫無自信。我不相信這種思想病毒存在於我們熟知的成熟民主社會。那為什麼台灣有這種病毒特產?很明顯,這是有人蓄意、有系統施放的病毒。雖說公民社會必須自己站得起來,反對黨如民進黨也應該負起責任,展開有系統的思想消毒。畢竟,政黨還是較為有效的機器,更何況它執過政,擁有過行政權。這是我對民進黨公開的責難與期許。在這點上,我們當然是不能去期待國民黨,因為病毒就是他們施放的。

我們真的不希望再看到,有任何的民進黨黨公職,在公開的場合,當人家提起「在傷口上灑鹽」的時候,一副無地自容的樣子!!!只要這種病毒在台灣存在一天,洪仲丘當然不是最後一個,這是老天爺可以保證的,我的天哪!


Related Articles

[a] 2011-06-27 蔡英文的〈從反抗、重建到台灣主體的真正確立〉
     http://kolmogolovi.blogspot.com/2011/06/blog-post_27.html

[b] 2012-03-06 奈米波長紅外線電磁波 NLP 非對稱量子力學之超低頻共振能量波動磁場之唯一α狀態念力解
     http://kolmogolovi.blogspot.com/2012/03/nlp.html

[c] 2012-10-08 轉載:凝聚台灣共識、突破台灣困境/姚立明
     http://kolmogolovi.blogspot.com/2012/10/blog-post_8.html

[d] 2013-07-28 台灣多虧這些年輕人
     http://kolmogolovi.blogspot.tw/2013/07/young-men-go-go-go.html

[e] 2013-08-03 你敢有聽着唐湘龍 ê 聲?
     http://kolmogolovi.blogspot.com/2013/08/1985-do-you-hear-the-people-sing.html

[f] 2013-07-21 當洪仲丘浪潮消褪之後…
     http://kolmogolovi.blogspot.com/2013/07/gone-with-the-wind.html

[g] 2013-07-28 王卓鈞!你這是下三濫的手段!
     http://kolmogolovi.blogspot.tw/2013/07/blog-post_28.html

[h] 2013-08-19 一個有關「暴力」的秘密
     http://kolmogolovi.blogspot.tw/2013/08/revol-20130819-Gewalt.html

[i] 2014-03-23 關於「暴力」的第二個秘密
     http://kolmogolovi.blogspot.tw/2014/03/revol-20140323-Gewalt.html

[j] 2014-05-05 便衣街上抓人,未示身分
     http://kolmogolovi.blogspot.tw/2014/05/polizei-20140505.html


External Links

[1] 大安分局6警強行架走1學生 影片全都錄, 新頭殼, 2013-07-25
     http://newtalk.tw/news/2013/07/25/38519.html

拒絕出示證件 學生遭6警察抬上警車 by新頭殼
published on 2013-07-24 by 妤宣 沈
http://www.youtube.com/watch?v=74eJXdbmnYo
新頭殼newtalk 2013.07.25 涂鉅旻/台北報導

副總統吳敦義昨(24)日下午赴福華文教會館,出席「第5屆臺灣保險卓越獎」頒獎典禮時,1位自稱聲援大埔事件的抗議學生在會館前行人道停留,不料,6名警察隨即將該名學生包圍並盤查身分,由於該名學生拒出示證件,警方隨即以「警察職權行使法」將學生抬上警車、押回大安分局,全程都被「新頭殼」記者記錄下來。

該名自稱抗議大埔事件的學生遭警察團團包圍時,該名學生表示他在等朋友,警察要求學生出示證件時,學生主張自己有行動自由,且沒有出示證件的義務,他駁斥「我又不是恐怖份子。」、「現在是戒嚴嗎?」、「難道國家都把抗議的人民當作恐怖份子嗎?」,雙方僵持不下,結果警察以「警察職權行使法」將該名學生帶回警局查驗身分,並非逮捕,如沒有安全疑慮,就會將該名學生放行。

影片內容為大安分局6警圍1學生的事發經過,由「新頭殼」記者沈妤宣拍攝。
[2] 這是我的地盤不是你的地盤你搞清楚,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id=514763821923247&story_fbid=514784461921183
張傳忠表示:華光 這是我的地盤不是你的地盤你搞清楚 我已經忍耐到極限了!
---
大安分局局長張傳忠
勃然大怒領銜演出
2013/04/24天龍六本木上映
你到極限了嗎?
華光_424_我已經忍耐到極限了
published on 2013-04-23 by 光 華
http://www.youtube.com/watch?v=E0QnqZIOOJQ

[3] 大埔案警方執法過當 傷害言論自由, 台灣立報, 2013-07-25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31779
     洪崇晏, 跟大家報告受傷情況, 臉書, 2013-07-26
     https://www.facebook.com/solitarian86/posts/70337046968002
     洪崇晏, 臉書, 2013-07-23
     https://www.facebook.com/solitarian86/posts/701519999865075
對不起我腦袋破洞讓大家擔心,但現在縫起來了OTZ。

約莫五點半時離開中興醫院,目前除了持續頭暈外大致正常,大概這幾天都要禁菸禁嗨禁刺激性飲料(嗚嗚我想喝茶喝咖啡也想喝酒QQ)

目前大概有三十三個好友邀請,二十九則訊息,九十一項動態提示,還有無數簡訊跟關心電話,感謝大家,真的,我正在試著一一回應、希望不要漏掉。

剛剛跟阿嬤吵架,被罵到電話沒電,請讓我的電話(和我本人)先充個電。

其實很焦慮自己會不會獲得過量的社會關注、浪費太多醫療法律或社會資源,其實這些都應該被投注在大埔四戶、服貿協定、關廠工人、洪仲丘或者更多議題上......

但總之謝謝大家,請大家不要覺得抱歉,我會努力活著(因為我不願意放棄而必須背負的人越來越多了),希望大家都跟我一起在自己的位置上互相扶持、一起背負這個社會。

馬英九、吳敦義、江宜樺、劉政鴻,我警告你們四個:
「不管流汗還是流血,只要大埔沒有重建,我們會一直回來,我們不會放棄!」

八月十八,大埔沒重建,我們拆政府!


[4] 拜託,現在已經是2013年了,你還相信馬英九?, 馮光遠部落格, 2013-07-26
     http://whiteeyeishere.blogspot.tw/2013/07/2013.html
     (含〈刑事法教授公開聲明〉)

[5] Apollo Laurence, 《打垮劉政鴻,就靠這條命!》, 臉書, 2013-07-25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apollo-laurence/打垮劉政鴻就靠這條命/545673122153733

[6] 土地正義 聲援大埔人類游擊行動, YouTube, 2013-07-26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RlaqUpgqaE

Na Ked, 事情經過, 臉書, 2013-07-25

✖✖✖事件經過✖✖✖
7/25日下午,在大埔四戶被強拆後,人類拿著自己的訴求從台灣苗栗火車站,走到台灣苗栗縣政府,大聲的講出自己的想法,要求馬吳江劉「道歉賠償、地歸原主、徹查弊案、立即修法」,過程中沒有任何攻擊行為,在路程中人類沒有大聲喊叫安靜走路,但不時有路人發出加油聲。
直到到達台灣苗栗縣政府前廣場,人類坐在廣場,大聲的講出自己的訴求,苗栗縣警局的警察(以下簡稱警察),開始向上圍住人類,說要盤查,人類不想接受盤查,人類說:『我沒有武器,也沒有做任何違法動作,只是講話比較大聲。』,於是大批警察開始聚集,要把人類向前逼出廣場,人類一邊面對人牆一邊後退,直到過了縣府路,來到廣場前的公園。
此時人類已要解散離開,警察卻將人類團團強制圍住在公園的石牆前,人類已無法自由走動,強制要求盤查,人類拒絕盤查並要求出示警徽,警察說『那我出示了,麻煩你也出示你的身分證』人類心想”你是警察,你已經有公權力了本來就有義務出示你的身分,我是人民耶”,警察說:『你拿出證件我們盤查後就可以離開了阿』人類說:『為什麼我要離開,我不能走在這個公園嗎』,人類心想”現在副總統都說謊,地方政府都可以強拆民宅完全不符合實質正義、程序正義,我怎麼可能相信警察,我可以合理的懷疑警察會拿我的身分資料去做不法勾當,再將其改為合法,我要保護自己的人權不接受盤查”,人類說:『我有權利不出示』。
警察開始﹝第一次舉牌﹞,宣告人類違反集會遊行法,人類:『我們沒有在集會遊行,是你們把我們圍住在這石牆前』在此時人類發現遠方剛剛經過的縣政府前廣場,有一個人類也被警察圍住,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於是人類問警察:『為什麼他一個人也要被圍,還這麼多人,一個人是集會遊行嗎?』,人類心想”這麼多人把我團團圍住,我不講話大聲難道要等著被圍毆?”,在一陣追問下,遠方的那個人類也被圍住帶到公園前的石牆。
警察人牆越來越大,並繼續要盤查身分不得後,警察開始﹝第二次舉牌﹞,宣告人類違反集會遊行法,立即解散離開!人類聽完宣告後大喊解散要離開,警察人牆不放人類出去,人類說:『不是叫我立即解散離開,我要回家為什麼不讓我走』 ,一陣追問後,警察還是讓人類走了,人類開始往苗里縣政府的反方向走,不知道為什麼 ,警察還是一直跟在後面,而且越來越多,人類已經走出公園,來到民族路前的7-11,已經看不到縣政府建築體,警察還是聚集過來,在7-11騎樓下,有一個記者上前攀談,人類就跟記者講了一下自己為什麼在這,想表達文章一開頭說的想法等,攀談後警察還是未散去,人類繼續沿著府前路,往縣政府反方向走,途中路過咖啡店停下來借廁所,上完廁所走到九鼎豆花店,因為天氣很熱想進去吃豆花。

這當中警察越來越多沿路跟上來,但人類想”我又沒做甚麼違法的事,幹嘛跟著我,叫我立刻離開我已經離開了”,走進豆花店,叫了豆花開始吃,門口警察越來越多,遠遠的看到有黑衣人疑似在指使警察,看到女警越來越多了,吃豆花的時間大概有20至30分鐘。
人類準備要離開了,一出豆花店,大馬路上警察占住車道,一群人圍上來又要盤查,人類拒絕,警察立即圍住人類,此時警力已完全不符比例原則,站住整個車道,要拉人類上警車,人類看到人類要被強行帶走,立即上前擁護,剛剛提到調派警力的黑衣人依然在指揮警察,人類上前問:『這位先生請問你是誰,你沒有穿制服,請問你是警察嗎』黑衣人沒有回應只是一再躲避,人類追上去問,於是也被警察強行抬上警車,人類開始大聲說:『執法過當!執法過當』人類想:”警察用強制力拉我,我也只能越大聲越好,讓其他人聽見”。
人類問:『吃豆花為什麼要被盤查?你們叫我解散離開,已經離開了,不能在這吃豆花嗎?』,人類想”我已經離開行政區了,這裡是府前路的大馬路上,我只是個路人在行走為什麼要盤查?”。
人類說:『為什麼要盤查,那路人都需要被盤查嗎?你現在是用哪一條法令要盤查我?你說來聽聽阿,現在是戒嚴嗎?』警察只說;『我們是在執行法律好不好』完全沒有念出法條,警察把人類強押警車上警車。警察開始繼續盤查旁邊的人類,人類一樣表達自己不接受盤查,這時,警車在旁邊都停好了,好像等著一個一個把人類帶走,警察說:『他們查完身分也都會載去火車站,不出示身分一樣回警局,你們給名字身分證,查完就載你們去車站了。』人類想”剛剛不是說盤查後就可以離開了,怎麼又不一樣說法?”人類看到剛剛人類被抓走後,有一台警車打橫,整個把車道圍住,一副要圍捕現行犯的情況,只好配合盤查。
盤查結束,警察並沒有像先前說盤查後自然會讓人類自行離開,而是用公權力”請”人類坐上執行公務的警車直接載至火車站。

當天,前述被警察強押上警車的人類,被送往北苗派出所、文山派出所、南苗派出所,強制盤查身分後用警車載至苗栗火車站。
✖✖✖以下是人類解散吃完豆花 警察強下上車的過程 之後會有整個過程的影片✖✖✖
[7] Isabel Hou, 反盤查手冊 1.0】來自法學界朋友的筆記分享, 臉書, 2013-07-27
     https://www.facebook.com/isabel.hou/posts/10200978522998803
反盤查手冊 1.0】來自法學界朋友的筆記分享

前置工作: 手機記得下載《法源大六法》app,將《特種勤務條例》與《警察職權行使 法》加入書籤。

1. 到管制區不必跟著喊口號,只要悠閒踱步,公車族就等公車,癮君子就抽菸 (菸蒂不要亂丟),低頭族就玩手機,講電話。

2. 警察上前盤查時(如果是便衣,請他出示警員證),先問他: 「根據哪一條法律要出示?」請他出示公文、指明法條, 說清楚管制區界限何在?

3. 警察若出示公文、指明法條,有興趣的人就跟他抬槓,討論職權行使法與特勤條例的不確定法律概念與裁量問題。沒那麼無聊的人,可以採取例如下列方式:

(1) 問: 「哪一條法律規定出門走路要帶身分證?」
(2) 說: 「我的身分證放在家裡,你要看的話,就跟我回家去拿。」
(3) 說「我自己要走路離開或去XX地」,他如果還要你出示證件,就反問他: 「哪一條法律規定不能自動離開管制區? 非得出示證件才准許我離開管制區嗎?」
(4) 出示家樂福、Cosco、KTV會員證、信用卡、大來卡、…。跟他開玩笑: 「這樣還不足以證明我的身分嗎?」

4. 若警方表示要帶走,此時不要抗拒,而是出示手機中「法源大六法」APP的《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七條第二項,向警察表示:

(1) 我沒有抗拒,我跟你們走,依法規定,「非遇抗拒,不得使用強制力」。
(2) 開始用手機計時,錄影。因為按第七條第二項,「時間自攔停起,不得逾三小時」,錄影則是為了蒐證。
(3) 按上開規定,「應即通知其指定之親友或律師」,請警察立刻通知,否則就自己用手機通知。若警察禁止通話或使用手機,則嚴正向他表示,盤查帶回不是逮捕,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無權禁止被帶走查證的人民對外通訊。

5. 重點: 在整個過程中,隨時得向警察表示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9條,人民有異議權,請求製作紀錄異議理由、以及後續的訴願與行政訴訟之權: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警察依本法行使職權之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警察行使職權時,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 前項異議,警察認為有理由者,應立即停止或更正執行行為;認為無理由者,得繼續執行,經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請求時,應將異議之理由製作紀錄交付之。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因警察行使職權有違法或不當情事,致損害其權益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Copying is an act of love. Please copy.
[8] 洪仲丘案被記2過 郭毓龍:討厭國軍怎麼不投誠大陸?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714/240677.htm
郭毓龍(臉書)7月6日

媒體眼裡除了收視率還有甚麼?
講了那麼多妳們是在現場嗎
為什麼妳們一直在家屬的傷口灑鹽?為了收視率嗎?
為什麼遇到災難妳們只會想到國軍?
難道妳們眼裡只會理用國軍嗎?
為什們妳們一直用以前的傳統看待國軍?我們真的讓妳們哪麼厭惡嗎
如果真的那麼討厭我們,為什麼妳們部投誠大陸呢?
換個角度,如果這事情發生在妳們自己身上妳們會如何感受?
一樣打落水狗的心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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