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31

媒體觀察:旺中集團抹黑黃國昌事件

今天看了這個。影片全長 1:12:31。

最近媒體上又是紛紛擾擾,什麼黃國昌的、又是什麼走路工的,也懶得去弄清楚黃國昌是誰,走路工又是怎麼回事。總之,黃國昌這個人就被「人家」跟發走路工連在一起了。為什麼懶得去弄清楚?因為根據我住在德國十四年的經驗,在台灣想要弄清楚一件事情,對於一般媒體消費者來說,可能要多花上幾百、幾千倍的時間。有誇大嗎?我很慎重地覺得,沒有!

所以,台灣媒體消費守則第一條:
不選邊站,不做判斷,存而不論!
這不是看電影,無須急著設定好人與壞人,不作 self-identification。把「誰怎麼樣」,先加工成「誰說誰怎麼樣」,再放到腦袋裡面去,就更接近事實,安全得多。很多印歐語言的動詞,與生俱來具有這種功能,只是我們所習慣使用的語言裡面沒有,所以必須加工。


沒有剪接的全程錄影是個最好的「懶人包

但是今天剛好看到了這個影片,是個幾乎沒有剪接、全程拍攝的記者會影片,才看到了黃國昌本人,以及連日來排山倒海、極力聯手攻擊這個人的部分媒體記者本尊。對我來說,這個影片是個絕佳的「懶人包」,不管前前後後發生過或將發生什麼事情,我不用再到處去搜尋、追蹤、判斷所有相關報導、轉述、評論的正確性,及其背後的利害與動機。哇!怎麼會那麼複雜?其實這正是當代台灣媒體生態的現況。現在,我覺得對這個事情的了解,踏實多了,也舒服多了。為什麼呢?這種全程的錄影提供了我們直接、近距離觀察兩造互動情形的空間,而不假手他人的轉釋、詮釋或評論,甚或在台灣很常見的惡意扭曲。

所以,在此就先推薦網友,有時間的話,可以把這個影片從頭到尾看過一次。除了可以把它當做一部精彩的恐怖片來看之外,也很能夠學到一些事情。可以看到中國時報、中天電視台、時報周刊等,如何聯手起來整人,有多麼恐怖!要不是這個黃國昌本身也是個執業律師,頭腦清楚,具有一定的學術成就,不知道會有多悽慘落魄?那麼長的記者會,黃國昌已經讓所有記者充分發問,直到所有人都滿意地或悻悻然離場。若是把本文當作一個廣義的「懶人包」,那麼就到此結束,可以直接跳到影片處,其他的都只是我的牢騷。


看完整個記者會影片之後,有這樣的感想:
第一,黃國昌以及協同出席記者會的張錦華及洪秀玲,給我的印象,是坦坦蕩蕩,知無不言,但面對那些具有既定立場的媒體提問,則小心翼翼。吳敦義要是也是這樣子,台灣的輿論界哪有話說。

第二,旺中集團所屬之媒體及其所派出的記者,在記者會上所用的語言跟所持的態度,對我而言,絕對不具適任記者的專業及道德水準。另一方面,他們卻具有足夠的能力遂行自己的意志,啟動龐大的放送機器,幹掉任何一個他們不喜歡或不利於他們的人。重要的是,我們每一個人都可能成為「這個人」。重要的心得:不要接受這種媒體的採訪!除非你後面站了個律師團。

當代台灣媒體、NLP 及不對稱性

在 PTT 有網友懷疑,這整齣發走路工事件,是旺中集團一手自導自演,這個質疑很快在網路上散播開來,旺中集團則啟動自己的放送機器,同時以關係人,以及大眾傳媒的雙重身分,在自家的中天新聞節目上,對清大四年級學生陳為廷等揚言:「如果沒有證據就煽動言論,已經涉及刑法妨礙名譽的誹謗罪,無論 po 文或是轉貼的網友,旺中絕對,告到底!」中天電視台對於涉己事務的報導,毫無專業紀律與道德節制。對於這件事情,身為一般媒體消費大眾,最重要的態度,還是那句老話:不要選邊站、不要做判斷、不要排除任何可能性。為什麼?因為我們沒有可茲判斷的直接資訊來源。

我們得到資訊的所有管道,除了自身活動範圍內之所見所聞,全部都是假手他人。這是現代生活的必然,尤其是提供我們所謂「新聞」的大眾傳播媒體。他們要我們聽什麼、看什麼,我們就會一天二十四小時不斷地聽到、看到!而且,我們也會下意識地照單全收。尤有甚者,我們還會發現自己在生活上,居然會不知不覺地脫口而出一些本來不屬於自己的詞彙。小心!這些原本不屬於自己的詞彙,就是他們放到我們腦袋裡去的。不用懷疑這一點!這就是大部分商業廣告所運用的基本原理,具有一般心理學的學理基礎。身處於這種現代的媒體生態下,尤其是在台灣,要是沒有這種警覺,自己的宇宙觀,也就是,對這個世界的認識、理解與想像,就會受到嚴重的扭曲。

很明顯地,媒體業,也是政商結構裡面的一環。我們普羅大眾,汲汲營營於生活壓力,既不具調查權,也不擁有任何直接的資訊管道,所能做的,就是不斷地質疑,就是不能相信任何媒體的片面報導或官方的片面說詞,就是必須要假設,他們在這種政商結構下,有能力做出許多超乎庶民的生命經驗所能夠想像的事情。真的嗎?不要忘了「腳尾飯」,也不要忘了林益世不是也對貪污的指控提告了嗎?清楚的是,我們所能夠看到的只是冰山的一角!所以,我們也沒有能力排除任何「自導自演」的質疑。

台灣的媒體有能力,跟監、拍攝,再透過自己的放送機器,一天二十四小時反覆播放,把他們的預設立場,直接放到我們腦袋裡面,無論他們是基於什麼動機。所以,有個新興的流行名詞叫做 "NLP"(Neurolinguistisches Programmieren,呃…對不起,我剛好只有德文,但是都差不多,縮寫也都一樣,Google 厲害得很,放心)。更可怕的是,他們是不受任何人監督的。有趣吧!一受到質疑,他們的機器一動起來,就可以把質疑的來源碾碎,讓你連灰都看不見!危言聳聽?我以我的理性保證,一點也沒有。只是因為我們還沒有碰到。只是因為我們還沒有做出對他們不利的事情。只是因為我們手中的麥克風不夠大。我就順便讓大家知道一下,我個人手中的麥克風跟一個中天電視台比起來,究竟有多大根。

部落格文章,我寫了大概一年多了,其中點閱次數最高的一篇,自 2011-08-26 直到此刻,也才 608 次!這是一個很典型、還有點嫌高的數據。因為在那篇文章裡,我刻意安排了很多樣化的關鍵字以及相當具有參考價值的實務資訊,就等著搜尋引擎的 hit。想參觀一下的話,那就是這篇:
我想,看到 608 這個數字的很多人,也都處於跟我一樣的處境。那麼,一個中天電視台的麥克風有多大支,大家應該很容易想像,我就不花時間去把它量化。重要的是,「我們」跟「他們」之間的影響力對比,是不對稱的。

所謂「不對稱」,指的是,「個人」與「機器」之間力量的懸殊性。所謂「機器」,我在此定義為,任何首席份子離開崗位時,還可以自動運轉下去的機構。例如,我們在國內所能看到最大的機器,叫做「中華民國」。各政黨或一個電視台,也都是一個「機器」。而這個「機器」運轉所需的能量來源,是生物能,是來自於芸芸眾生,正如網友 THK 留言,電影《Matrix》(台譯「駭客任務」)是對此的精彩寫照。這些「機器」的特性之一就是,一動起來,任何個人要是無視其龐大的運動慣量,硬是要插手,都要粉身碎骨。對付它的唯一辦法,就是切斷它的能源供應,或是群起威脅其能源供應之終止。勿忘「我們」都是「他們」的柴火。

這在台灣卻還是一個容易被人忽視的重要課題,也就是,公民與政府之間關係的本質及其危險性。就算是個單一的電視台,也是個極端危險的「機器」,它的危險性來自於所謂「國家暴力」(Staatsgewalt)這個概念的延伸。所有的「個人」,永遠都必須對所有的「機器」採取不信任的態度,只有這樣,這個系統才有機會維持穩定。

這種「個人」與「機器」之間的「不對稱性」,就是為什麼面對任何「機器」,我們不可以有任何 self-identification 的最主要理由。因為,這種 identification 會直接導致 biasing,接著,就是 distortion,接著,經過一連串的因果連鎖反應,最終也可能會是 collective destruction。


供需定律:有甚麼觀眾,就有甚麼媒體;有甚麼選民,就會有甚麼政治人物

既然台灣的媒體具有這樣的「神通」,又不受任何監督,頂多上上法院,NCC 嘛…根本不值得一提,我們對這些媒體最接近事實的想像是:他們可以為所欲為。那麼怎麼辦?是中天、中視的問題嗎?是中國時報、時報周刊的問題嗎?是旺中集團的問題嗎?我要提出的,卻是個令人感到氣餒的答案:這都不是他們的問題!而是我們大家,身為媒體消費者的問題。因為,他們正是台灣的媒體消費者養大的。因為,媒體業者的行為與媒體消費者直接相關,也遵守著嚴格的供需定律。再次引用我自己在這篇文章〈義美食品不含三聚氰胺,不含瘦肉精,不含塑化劑〉[b] 裡的話:
食品消費、媒體消費以及政治消費都遵守著同一個供需定律:
有甚麼消費者,就有甚麼業者。
有甚麼觀眾,就有甚麼媒體。
有甚麼選民,就會有甚麼政治人物。
在台灣的媒體上,我們天天都會看到一些正氣凜然的傢伙,義正嚴辭地發表一些道德上的訴求。特別是那些身上掛滿著忠、孝、仁、愛、信、義、和、平、禮、義、廉、恥勳章的人,不管是主播、記者、政治人物、發言人…,事實與經驗告訴我們,正是這些人,最為可疑!

他們正是希望讓我們的腦袋穿上制服,排好隊,跟在後面,提供巨大的動能,整肅任何他們想修理的人,一個…接著一個…。這種情形下,我們要是照辦,高舉道德的大旗跟著揮舞,提供他們巨大的動能,就立刻成為幫凶、劊子手。

最近旺中集團一個接著一個地整肅異己的個人,影音紀錄還歷歷在目,我們不應該輕易淡忘。台灣不只缺乏「記憶」,還有許多人刻意鼓勵我們忘懷,但是我們萬萬不可照辦。手中正拿著雙重國籍的,義正嚴辭地責問別人的雙重國籍問題;在國會殿堂高舉道德旗幟的,下了班,換了車,就偷偷摸摸地開到薇閣;一邊高喊著「您所信賴的新聞頻道」的台呼,一邊私底下製造「瀝青鴨」假新聞,或自導自拍黑道嗆聲錄影帶,製造獨家新聞;不虞匱乏的還有正氣浩然的主持人、主播,正在從事某件事情的同時,卻嚴聲厲氣地指責別人做同一件事情;正數著美金、還要索求更多的,也可以在同一時間,大剌剌地拿起麥克風,告訴我們要清廉…這類現象不勝枚舉,百年後回頭來看,會是台灣當代最為顯著的特徵之一。而這些事情要是被淡忘,那就不是「他們」的問題,如上所述,正是「我們」的問題。

所以,台灣媒體消費守則第二條:
先質疑手拿麥克風,而且身上掛滿道德勳章的公眾人物與機構,這些最為可疑。
「我們」對這些人、這些機構在我們背後所能做得出來的勾當,「我們」對這些事情的想像,絕對不可以自我設限。想像、質疑與臆測(conjecture),不需要「提出證據」。臆測,是許多數學定理之母,先有了臆測,再去證明一個數學定理是數學活動的常態。「提出證據」這四個字,是「他們」蓄意要「我們」這種手無寸鐵、毫無資訊來源,更不用提調查權的普羅大眾穿上的制服,「我們」千萬不能穿上制服跟著去排隊、踏步、呼口號!


後記 2012-08-01

下午看到這篇文章〈【踢爆】旺中走路工案出資者張文霖和時報週刊副總林朝鑫的不尋常關聯〉[12]。比利潘花了很多工夫追尋進一步真相,其中有網友在回應中認為,這種「推論」可以私下閒聊,但不適合「大家廣為宣傳」。因為我持不同的看法,就做出回應(69、70 樓,rudi at August 1, 2012 08:50 PM)。它跟這篇文章相關,所以轉錄在這裡,作為我個人想法的進一步補充。
我也很想按讚,可惜沒用臉書。

對於 15 跟 19 樓「別作跟記者類似的事情」的觀點,我表示尊重。的確是理性的思考與言論。但是關於「大家廣為宣傳」的問題,我有以下看法。

第一,因為這篇文章對我個人對這整件事情的認知有幫助,所以我也傾向於與別人分享。因此,就我個人的行為模式而言,是傾向於比利潘「大家廣為宣傳」的願望。因為我個人的行為是這樣,所以我必須為我自己的行為尋求正當性,當然這只是一個嘗試,大家都可以指出其不妥之處。

第二,「不對稱性」。比利潘是個個人,林朝鑫所屬的旺中集團是個機器。一個機器若受到什麼冤屈,那麼排山倒海、撲天蓋地,一天 24 小時放送,我們身為手無寸鐵的普羅大眾,完全不必為他們擔心、喉舌。這就是我所謂的「巨大的麥克風」。比利潘相較之下,是個不擁有麥克風的個人而已。在這個不對稱性之下,任何的質疑、推論都不為過,何況,他並沒有直接指控林朝鑫,而且,也提供了我們許多花了大把時間精力也不見得會得到的資訊,此外,也請注意到有這則新聞:學生抗議中天 4新聞台不報導(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801/34408560)。(未完待續)

(接上則) 第三,比利潘這篇文章的本質,是「評論」性質。旺中集團旗下的媒體則身負「報導」的專業任務。一個專業媒體在「涉己事務」上,身兼關係人及大眾傳媒的雙重身分,卻絲毫看不出來專業紀律與節制,再加上其他媒體的自我設限,在這種情形下,台灣的輿論界已經嚴重失衡!(以上「報導」之所以放在引號裡面,是因為這與我個人所認識的「報導」,有極大的出入。這些「報導」在本質上,是一種報導與評論的混合物,這是台灣媒體消費者所面對的水深火熱的困境。)

第四,我的立足點與「別作跟記者類似的事情」稍有不同。我純粹是站在一個手無寸鐵、隨時可能成為龐大機器受害者的普羅大眾的立場,來看關於「大家廣為宣傳」的異議。在這個時候,我所考慮的,不是知識論,不是倫理學,而是在哪一種輿論折衝的環境下,真相更容易被掀出,哪一種情況對弱勢民眾更有利。最好的情形當然是手持麥克風的起內鬨,但是現在的情勢顯然並非如此。

基於以上理由,我既然「受益」於這篇文章,我覺得就有責任讓大家知道,我在自身的行為上,已經同意了比利潘的「大家廣為宣傳」的期待,自己則也在部落格針對以上幾點發了一些牢騷:〈媒體觀察:旺中集團抹黑黃國昌事件〉(http://kolmogolovi.blogspot.tw/2012/07/wwctg.html)。

後記 2012-08-29

九月一日的大遊行將至:
【你好大,我不怕!-反媒體壟斷 901大遊行 ★ 2012-09-01 14:00-18:00 ★ 中國時報(艋舺大道)至 NCC(仁愛路)★ 主辦單位: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媒體改造學社、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反媒體怪獸聯盟】
http://www.facebook.com/antimonopoly
旺中集團在今天凌晨一點發表聲明,對黃國昌表達「歉意」〈旺中:走路工確與黃國昌無關〉[23] [25],黃國昌也予回應 〈旺中聲明 黃國昌:廉價道歉〉[24]。旺中的聲明中還辯解,說他們
「…曾提出強烈質疑,但從未製造假新聞…」
只要是看過中天電視台、中國時報等旺中媒體對此事舖天蓋地、排山倒海的「報導」過程的,都會強烈感受到那些報導與採訪過程都充斥了惡毒的蓄意抹黑!在聲明中卻絕口不提對於這種惡毒犯意及其精心策畫「殺人未遂」的任何反省。所有的媒體消費者絕不應該就這樣埋單!而旺中媒體集團現在所想的,還是不擇手段削減以及分化 901 遊行的力道。為了自身的安全與福祉,作為弱勢的媒體消費者最好有這樣的體認!他們的聲明 [25] 中說,「…將持續追蹤調查,不到真相大白,絕不中止。」社會大眾就不應健忘,要等待他們的追查結果!


Related Articles

[a] 2012-05-22, 新聞現象學 (A Phenomenology of Media Consumption)
     http://kolmogolovi.blogspot.tw/2012/05/phenomenology-of-media-consumption.html

[b] 2011-06-05 義美食品不含三聚氰胺,不含瘦肉精,不含塑化劑
     http://kolmogolovi.blogspot.tw/2011/06/blog-post.html

[c] 2012-06-21 名嘴語錄
     http://kolmogolovi.blogspot.tw/2012/06/blog-post.html

[d] 2014-03-23 關於「暴力」的第二個秘密
     http://kolmogolovi.blogspot.tw/2014/03/revol-20140323-Gewalt.html

[e] 2014-03-25 324 血腥鎮壓:黃國昌 vs. 楊泰順
     http://kolmogolovi.blogspot.tw/2014/03/rationality-versus-confusion.html

[f] 2014-04-14 黃國昌的八卦
     http://kolmogolovi.blogspot.tw/2014/04/smiling-kchuang-20131011.html




External Links

[1] 2012-07-27, 黃國昌記者會全程影音
     
http://www.youtube.com/watch?v=hAB0oMFhWKY
2012-07-27 還原現場 黃國昌記者會全程影音
新頭殼newtalk/記者謝莉慧
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27641

針對旺中集團包括《中國時報》、《中天新聞》及《時報周刊》等媒體從昨天起持續報導指控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黃國昌,於星期三(25日)疑似雇用上百名「走路工」充當戴面具學生,至NCC前抗議,而黃國昌今(27)日下午召開記者會澄清,並鄭重否認與「走路工」有所牽連,表示「絕對沒有花錢請學生來參與整個活動」,但在眾多旺中集團記者的連番強勢提問下,記者會變成了質問會,為還原現場,本文所附即為「黃國昌記者會全程影音」,請讀者自由心證,自行研判。

2012-07-27 黃國昌記者會全程影音
Published on Jul 27, 2012 by PTSTalk(公共電視有話好說)
http://www.youtube.com/watch?v=hAB0oMFhWKY


[2] 2012-07-28, 旺中走路工疑雲 發錢女子找到了, 壹電視新聞
     http://www.youtube.com/watch?v=oZckFAldaJQ

[3] 2012-07-29, 黃國昌赴美:旺中別糟蹋旗下記者, 新頭殼/記者林朝億
     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27659

[4] 2012-07-28, 學生走路工真相未明 黃國昌神隱赴美, 中天新聞
     http://www.youtube.com/watch?v=ac4f5-VrzAg

[5] 2012-07-28, 學生走路工真相未明 黃國昌神隱擬赴美, 中天新聞
     http://www.youtube.com/watch?v=b9mHtQji4V4

[6] 2012-07-28, 楊虔豪(Miruku), 旺中二部曲(上) 喪心病狂的新聞記者與電視台
     http://www.mworld24.com/2012/07/blog-post_4229.html

[7] 2012-07-28, 楊虔豪(Miruku), 旺中二部曲(下) 匪夷所思的走路工事件
     http://www.mworld24.com/2012/07/blog-post_9810.html

[8] 2012-07-28, 楊虔豪(Miruku), 還原真相!貼圖並非陳為廷自行加工 中天意栽贓
     http://www.mworld24.com/2012/07/blog-post_4659.html

[9] 2012-07-31, 學生怒嗆旺中 中天發言人出面, 壹電視新聞
     http://www.youtube.com/watch?v=PAQ11C8iCuk


[10] 2012-08-01, 學生抗議中天 4新聞台不報導, 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801/34408560
學生抗議中天 4新聞台不報導
2012年08月01日

近700名學生昨赴中天電視台抗議旺中打壓反旺中購併案人士,但七大電視台僅壹電視、TVBS及中天新聞台有作報導,不過,中天竟用上一小時,讓《中國時報》總編輯張景為為旺中辯護,其餘東森、三立、民視、年代四台的新聞則隻字未提。
學者:自我設限
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副教授管中祥批評,台灣媒體改革社運史上首次單一媒體被這麼多學生包圍抗議,有其新聞價值,部分新聞台不報導是自我設限,媒體壟斷及寒蟬效應持續擴大,呼籲電子媒體勇敢報導。 學生抗議行動於昨上午10時開始,壹電視先以現場直播報導,下午起各節新聞不斷播出;TVBS新聞台也有稍作報導。至於被抗議的中天新聞台,昨下午2時由張景為親上火線,與主播一問一答反駁學生指控,其後再播出有關學生抗議的新聞時,報導角度則是旺中體貼學生發雨衣給他們。
對於未播學生反旺中新聞,東森新聞台昨不回應。民視與三立電視台皆表示,颱風逼近因此新聞上優先處理,非刻意避免處理旺中新聞。年代電視台則指長官不在無法回應。綜合報導
[11] 2012-08-01, 段正明, 論旺中的恐嚇、妨害秘密罪嫌, 自由時報言論廣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ug/1/today-o1.htm
論旺中的恐嚇、妨害秘密罪嫌

◎ 段正明

旺中集團以報導連續在自家媒體抹黑黃國昌教授,而對於清大學生質疑旺中集團自導自演時,旺中集團相關成員隨即表示要「告到底」,對於這個案子,有幾點需要澄清。
首先,旺中集團抹黑黃教授的報導,涉及刑法第305條的恐嚇罪的問題。因為對於「學術聲譽以及個人名譽法益」的「抹黑」,事實上正是刑法第305條構成要件該當的「意欲使發話者產生心理上的強制,進而不為特定行為或是屈從於行為人意志而為一定行為」的妨害意志自由的「恐嚇」行為,此地乃是以貶損發話者名譽法益的惡害通知或已有實質危害名譽的「抹黑」作為恐嚇手段,且旺中集團「抹黑黃教授」時,旺中集團表示是為了保護「憲法的財產權」以及「記者工作權」,是以其報導目的與所謂促進公眾意見形成與理性溝通完全無關。當行為人客觀上已表明或事實上可得知其僅有私利目的而報導時,其報導若涉犯罪自應受法律審查。旺中集團媒體對於黃教授名譽的不實連結與抹黑,乃係傳達警告訊息給黃教授,不得對旺中案的審查表達與旺中不同的意見,否則將受有名譽上的惡害,這當然不是新聞自由而已經是恐嚇犯罪行為了。
再者,黃教授被旺中記者或其同路人偷拍其與友人對話以及丟煙蒂的過程,更是屬於隱私權及隱私領域安全受威脅的問題。丟煙蒂行為容或不當,但本案與一般記者跟拍不同者,乃在本案之跟拍並無公益目的、正當理由且並非記者採訪行為,而純粹係對黃教授的「針對性監視」;檢舉亂丟煙蒂的法律上正當程序應是由檢舉人將此一影片交由主管機關進行審查,確定有行政不法行為後再由主管機關加以裁罰,這跟散播影片到電視上是兩回事。其「針對性監視」除屬偏離公益目的嚴重侵害隱私權與危害安全行為,而涉及到刑法第315條之1的窺視竊聽竊錄犯罪的告訴乃論罪外;旺中媒體及跟拍人更涉嫌315之2的便利窺視、竊聽、竊錄及散布竊聽竊錄的公訴罪,因為旺中媒體散布黃教授隱私領域之影像的行為,乃屬侵害個人私領域是否公開的自由決定問題,而法律並不保障無目的且非業務行為的「針對性監視」以及散播他人私領域訊息的犯罪行為。
最後,清大學生指控旺中集團媒體與林朝鑫副總編輯自導自演的行為,基本上並不涉及妨害名譽的問題,因為旺中集團的媒體抹黑本屬恐嚇與窺視竊聽竊錄罪的犯罪,大學生對犯罪行為偵查提供線索並防止他人受害,係保護大眾合法利益,那旺中集團及其媒體人又如何告到底呢?還是別鬧了吧。(作者為律師,民間司改會歐洲特派員)
[12] 2012-08-01, 比利潘 billypan, 【踢爆】旺中走路工案出資者張文霖和時報週刊副總林朝鑫的不尋常關聯
     http://www.wretch.cc/blog/billypan101/16717448

[13] 2012-07-31, 雖經費拮据 三重藝文祭婉拒中時專訪, 新頭殼
     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27741
雖經費拮据 三重藝文祭婉拒中時專訪

新頭殼newtalk 2012.07.31 張永安/台北報導
旺中併購案衍生的霸凌學界事件,引起各界憤怒,而且持續發酵,不僅藝文界拒寫拒訪者愈來愈多,一年一度、著名的三重藝文祭,雖然今年經費拮据、需要募款,卻忍痛拒絕了中國時報的專訪,放棄一個大好的宣傳機會。
三重社大將這封信發到臉書後,引起網友很大的回響和轉寄分享。
三重藝文祭主辦單位三重社大在回覆給中時記者的信說,「當我們收到您主動來函詢問採訪時,我們有多麼高興!同仁們也受到很大的鼓勵。」因為社區大學在一般認知的「學校」裡面,不僅資源最少,政府重視的程度也最差,三重社大的自籌款壓力甚至高達八成。
但是,「該為了三重和投身文化耕耘的夥伴們所以接受採訪,但要忍受道德良知和正義的譴責?還是該為了社會正義和理念而採取抵制行動,但活動就喪失一次很棒的宣傳、夥伴同仁必須更加辛苦,甚至會引起不諒解..... 」、「怎麼選擇,實在非常煎熬!」
三重社大在主管會議中,特別花了一些時間,針對最近旺中事件、指控「提出反對巨型併購」的學者,以及時報周刊打算控告大學生...等等,進行了不少意見交換。三重社大說:「這真是艱難的決定!」因為三重社大很需要媒體正面溫暖的報導,「協助我們改變三重人的信心,改變三重的城市形象。」
雖然活動經費還缺200萬元,三重社大決定忍痛放棄這個宣傳活動的好機會,「最後,我們還是不得不忍痛割捨您賜予我們的機會。真的很抱歉!」
在信中,三重社大最後表示:
「我們雖然素昧平生
但可以感受到您們對台灣各地正在努力的故事具有高度熱忱
您們的工作其實是令人尊敬的!
我們今晚做出的痛苦決定,與您無關;
完全是因為我們無法對貴報集團近日一連串作為坐視不管,
而這是我們唯一能夠做的一個小小的具體行動!」
2012-06-10 2012三重藝文祭招募贊助「經費告急!請大家幫忙!」, 校園部落格@三重社大
https://sites.google.com/a/rivegauche.org.tw/san-zhong-she-qu-da-xue/Home/news/2012sanzhongyiwenjizhaomuzanzhu%E3%80%8Cjingfeigaojiqingdajiabangmang%E3%80%8D

2012-07-28 一人一物,支持三重藝文祭!, 三重社大
http://www.facebook.com/events/180223798776089/
[14] 2012-07-30, 旺中案 法師告黃國昌畏罪潛逃, 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entertainment/20120730/134952/1
旺中案 法師告黃國昌畏罪潛逃
2012年07月30日18:16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上週審議旺中案時,外界發現有人動員「走路工」到場外抗議,其中中研院副研究員黃國昌被指即是走路工的發動者,黃國昌日前出國做研究,並發出聲明要求旺中集團停止抹黑的惡質行為。今天則有觀慧法師,前往台北地來署,按鈴控告黃國昌畏罪潛逃。
[15] 2012-08-09, 《中時》副總何榮幸開「第一槍」 「媒體別成為北風」, 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20809/136610/

[16] 2012-08-13,  報導「涉己事務」新聞不公 中天新聞倫理三委員遞辭呈, 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ug/13/today-life3.htm
〔記者謝文華、陳怡靜、黃湞尹/台北報導〕旺中集團總裁蔡衍明旗下的三中媒體處理旺中案新聞涉及不當,引發學生、公民團體及網路社群抨擊,引爆中國時報內部離職潮後,中天新聞倫理委員會胡元輝、劉幼俐、紀惠容三名外部委員,近期亦相繼以電子郵件遞出辭職函。

應NCC對電視新聞台要求,中天自去年十一月組成倫理委員會,其中有五位外部委員,及中天總經理和法規處長兩位內部委員。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受訪表示,四月底倫理委員會議上,即提出中天針對「涉己事務」,應遵守報導平衡、報導比例、利益揭露、冷靜處理、即時報導等五大原則,並儘速制定準則;但中天在七月處理反旺中案學者黃國昌等相關新聞,明顯違反前述原則,她產生很大的無力感,「我認為從內部已改變不了,或許到外面來較有力量」!

一個月前請辭的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胡元輝說,四月會議上,委員即點名檢討中天在「涉己事務」上不當的新聞表現,包括檢視旺中集團與壹傳媒間的爭議、蔡總裁接受外媒專訪提及六四事件的爭議,及中天政論節目邀請名嘴,一面倒地躂伐反旺旺併中嘉案的立委;但中天在之後的旺中案報導,繼續違反新聞專業和倫理,他深感已無法發揮倫理委員功能而辭職。

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管中祥表示,倫理委員會是電視新聞台自我矯正與防腐的機制,「但如果連外部委員都辭職,顯然是個大崩壞的前兆」!

中天倫理委員會另兩位外部委員是曾任中國時報社長、現為世新大學客座教授的黃肇松及世新傳管系教授蔡念中。

蔡念中驚訝表示未聽說有委員辭職,無法評論,「或許每人都各有考量」。他說,以自己也是閱聽觀眾的立場,所有參與旺中案混戰的媒體,「都應稍微收斂,應去思考,很多東西與觀眾或閱聽人都沒有直接相關,對觀眾並不公平」。記者另試圖連繫黃肇松,但黃的電話未接聽。

中天發言人黃俊仁對此事表示:「我不會回應你們的問題。」
[17] 2012-08-15, 傳播科系學生 發起拒進旺中工作, 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ug/15/today-life1.htm
〔記者胡清暉、黃湞尹、劉力仁/台北報導〕學界、民間反旺中集團併購中嘉案,爭議持續延燒,多所傳播科系學生昨天發表公開聲明,呼籲旺中集團負責人蔡衍明放棄中嘉經營權,尊重新聞工作者的獨立自主,免除控制編輯室言論立場。同時,蔡衍明應為入主中時集團以來,經營媒體的不當作為向社會道歉。在未兌現上述三點之前,呼籲媒體新鮮人拒絕進入旺中媒體工作。

檢舉中天違法 發起人今至NCC送連署書

近一個月來,不斷有民間團體針對旺中集團提出質疑。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七月底前往中天抗議,繼而發起「鬼月反旺中」活動。本月五日高教工會發表「猖獗的媒體怪獸是勞工的敵人」聲明,譴責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縱容旺中集團成為媒體巨獸。十二日又有多位學者在網路號召「檢舉中天電視台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連署,已有一千六百多人參與,今下午一時,數位發起人將親至NCC遞送連署檢舉信件,希望NCC以中天違反營運計畫,依法調查懲處。

政大、中正、世新、北藝、輔大等校多位傳播科系學生前晚則在臉書發起「拒絕媒體壟斷,維護專業自主—傳播科系學生拒絕旺中媒體工作」的活動聲明及連署http://ppt.cc/l02C)。

活動發起人、世新新聞所黃泓瑜指出,他們是一群傳播科系學生,自發性發起這項活動,對於旺中集團打壓新聞專業、任意資遣媒體工作者、壟斷媒體市場及言論感到憤怒,強烈主張「新聞專業,不容收買」、「媒體勞動權,不容踐踏」、「言論多元,不容壟斷」,拒絕媒體巨獸未來的工作場域變成沒有是非、自主與專業的言論一言堂。

聲明中形容「巨獸踐踏筆桿尊嚴」,批評旺中集團動員旗下媒體針對反對旺中案人士鋪天蓋地打壓,甚至大幅修改記者文稿,與記者原意大相逕庭。他們表達對於「旺中巨獸吃光多元,民眾沒有選擇權」的憂心,並提到部分電子媒體擔心報導旺中案將被迫下架,使得媒體輿論產生寒蟬效應。

這群學生號召全台大專院校學生在臉書公開自己的學校、科系、姓名,用一句話表達反媒體壟斷的想法,並宣示不加入旺中媒體集團工作,昨日已有超過四百人參與。黃泓瑜表示,將聲明稿寄給旺中集團,會考慮參加九月一日記者節的反旺中遊行。

中時尊重各界意見 中天未回應

中時編輯部表示,尊重各界不同意見;中天發言人黃俊仁未回應。
[18] 2012-08-15, 《中時》再爆離職潮 1主任2記者請辭, 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ug/15/today-life1-2.htm
走路工事件延燒 員工用行動反旺中

〔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中時處理旺中案黃國昌走路工事件嚴重影響內部士氣,繼上週副總編輯何榮幸請辭後,昨天爆出第二波離職潮,國際新聞中心主任閻紀宇、調查採訪室資深記者高有智,年輕記者黃奕瀠等三人,也因不滿旺中案離職。

閻紀宇在中時工作超過十二年,中時同事形容他「翻譯功力高強」。他在臉書上面寫:「中時的困境在於,老闆早已號令,不做鷹犬,乾脆收攤;然既做了鷹犬,報格淪喪至涓滴無存,社會唾棄,一樣無法生存,最後成為新聞史教科書的一則警世案例。」

臉書另一篇短文寫「諷刺的是,中時的淪亡,或許是它對台灣社會最後的正面貢獻。承認,心情頗有些蒼涼,離開一個曾經無比熱愛、百轉千迴總不願放棄的工作;在一種看似仍有選擇、其實義無反顧的情況下,就這樣當了逃兵。」

不滿新聞處理 已有五人選擇離開

高有智跟黃奕瀠都屬於中時調查採訪室團隊。高有智在中時十一年,長期關心原住民及弱勢團體議題。黃奕瀠屬年輕一輩記者,關心樂生保存、中科四期、中國人權議題。

高有智昨天在臉書上面貼文表示,休完長假就會遞辭呈,預計九月底離開。他離職兩個理由,一是不滿報社對於黃國昌事件的新聞處理方式,另一個是個人生涯規劃。他強調中時同仁或走或留,是每個人自己的決定,希望外界都給予尊重,他相信「在陽光下仍有陰影,在黑暗中依舊有微光」。黃奕瀠則不願受訪。

上週爆發副總編輯何榮幸及報導「黃國昌事件」記者游婉琪請辭,加上昨天三人,已有五人因不滿中時處理黃國昌走路工事件請辭。

另外總主筆倪炎元、副總主筆莊佩璋也在這段時間申請退休。但倪炎元日前表示,他跟莊佩璋年資都到了,申請退休是生涯規劃,跟旺中案沒有關係。

中時編輯部表示,中國時報一向尊重且包容多元意見,最近有少數幾位同仁因為不同原因請辭,正努力溝通之中。
[19] 2012-08-16, 學界大連署 赴NCC檢舉中天, 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ug/16/today-life1.htm
〔記者劉力仁、黃湞尹、胡清暉/綜合報導〕抗議旺中集團處理學者黃國昌走路工事件偏頗,學者及記協發起「檢舉中天電視台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已經近二千人連署,連剛卸任的NCC委員鍾起惠都加入連署,台大新聞所教授林麗雲、張錦華及記協會長昨天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遞送連署檢舉函,希望NCC以中天違反營運計畫為由,依法懲處。

鍾起惠表示,她已經回歸學者身分,傳播及新聞是她的專長,看到業者違反專業底線,成為經營者打擊異己工具,如果她不表達專業立場,如同沒有專業及良心可言,所以加入連署陣容。

報導走路工事件偏頗 近2千人連署

人在美國的黃國昌昨天也寫了一封檢舉函委託林麗雲交給NCC,陳述中天電視台諸多嚴重傷害新聞專業倫理表現,倫理委員會外部成員紛紛辭職,自律機制徹底崩壞,違反營運計劃書內容,並對公益產生重大危害,NCC應依據行政程序法規定,廢止其所取得之許可換照處分。

另外走路工事件惡意不實報導,也違反廣播電視法規定,情節重大,得科予三日以上、三個月以下之停播處分,同時吊銷其電視執照。

NCC傳播營管處長黃金益說,若新聞報導有誤,因報導受到傷害者可要求更正,錯誤報導的媒體若不依法更正,NCC才會介入處理。

對於NCC不主動調查不實報導的消極作為,黃國昌昨天透過電話表示,NCC會這樣說,他不感到意外。中天發言人黃崇仁昨晚手機未接,簡訊也沒有回,無法取得其回應。

媒改社召集人林麗雲昨日宣讀檢舉信內容:「七月二十六日至二十九日中天新聞台處理『黃國昌發走路工』系列新聞,以惡意扭曲事實的報導方式,污名化中研院副研究員黃國昌發走路工並且逃避責任,企圖誤導閱聽人認知,損害閱聽人權益,踐踏新聞專業,傷害社會正義;此種將媒體公器私用,打擊異己之行為,已威脅言論自由表達,實不可取,更有違法之嫌。」

「中天電視台違反其倫理委員會討論決議的涉己事務原則,但倫理委員會中半數以上(至少三位)的外部委員已於近日辭職,顯示其已無自律之能力,更已違反其營運計畫之承諾。」

台大新聞所教授張錦華表示,NCC應該依據衛廣法第一條「保障公眾視聽權益」、第十七條「不得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以及第六條和二十九條有關營運計畫之規範,調查懲處中天新聞台。黃金益表示,中天新聞台主管已到NCC接受行政檢查,承諾會儘速補齊三個倫理委員。

民團發起反媒體壟斷九○一大遊行

記協、多個民間團體將於九月一日發起「你好大,我不怕」反媒體壟斷九○一大遊行,昨天正式成立官方網站,網址http://www.facebook.com/home.php#!/antimonopoly。此外,多位傳播科系學生發起「拒絕媒體壟斷,維護專業自主—傳播科系學生拒絕旺中媒體工作」連署,已有超過六百人參與。
[20] 2012-08-16, 走路工案 旺旺高層被爆現場督軍, 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ug/16/today-life1-2.htm
〔記者林嘉琪、黃以敬、趙靜瑜、劉力仁、黃湞尹/綜合報導〕旺中集團旗下媒體七月間連續多日以顯著篇幅,影射中央研究院法律所副研究員黃國昌主導「學生走路工」案,引發爭議;但昨日出刊的《壹週刊》報導,指出旺中所屬的時報周刊副總編輯林朝鑫與疑似拿走路工的臨時演員早有多次接觸,更揭露旺旺集團高層的神旺飯店董事劉洪福,平時不負責採訪、也非新聞主管,卻在七月二十五日抗議當天,也到現場督軍。

七月二十五日上午十點左右黃國昌等學者與學生到NCC抗議旺中集團併購中嘉系統案,十點二十分結束之後就離去。時隔兩個小時,陸續又有其他學生團體到場抗議。旺中集團旗下媒體,包括時報周刊、中天電視、中國時報等,事後大篇幅報導有「白衣女付錢給抗議人士」,影射學者黃國昌主導「學生走路工」案,引發爭議,連旺中所屬媒體內部都傳出反彈聲浪,甚至爆發記者離職潮。

不負責採訪卻到場 比出神秘OK手勢

《壹週刊》昨日報導,七月二十五日當天,林朝鑫和旺中集團老闆蔡衍明的核心幹部劉洪福,在抗議活動現場勾肩搭背談話,且二人似乎事先知道「白衣女子梁惠麗要拿錢給抗議成員」,當確定攝影記者掌握要付錢的白衣女子行蹤後,劉洪福離開時,比出神秘的OK手勢。

此外,有兩名被旺中媒體拍到拿走路工的臨演和林朝鑫有互動,其中一個是林朝鑫在致理技術學院進修部所教學生的親戚,另一位在二二八公園集結時,就和林有聊天互動。

而白衣女子梁麗惠接受《壹週刊》訪問時表示,在二二八公園集合臨演時,就已看到林朝鑫出現,「回家看新聞才知道他是林朝鑫」、「事後回想起來,自己好像真的被人陷害設計」。

針對《壹週刊》報導,林朝鑫接獲記者查證電話時,則以台語回答:「麥講啊,麥講啊!」隨後掛斷電話。記者再向神旺飯店查證,飯店發言人Sean表示,這一年來沒看到董事劉洪福到飯店,走路工事件與飯店營運無關。

時報周刊聲明 壹週刊抹黑報導將提告

時報周刊昨則發表書面聲明指出,七月廿五日的反旺中抗議事件,確實有人在現場發放走路工。 《壹週刊》所謂「走路工真相」的報導,完全是移花接木、不實抹黑,將提出告訴。 呼籲「走路工」事件應該回歸原點,大家一起來追出真相。 時報周刊編輯部表示,聲明是集團內部高層共識,一切以聲明為主。

《壹週刊》表示,這期的報導內容他們都有證據,且這一篇是少數《壹週刊》法務部門全程參與的文稿之一。法務代表葉錫波表示,記者每一篇文稿都有證據支撐,比對過大量資料與圖片,所有當事人也都盡量做了訪問。

中視表示,相關問題應詢問旺中集團總管理處;中天發言人黃俊仁未接電話,無法取得其回應。
[21] 2012-08-16, 林朝鑫斥《壹週刊》亂寫 揚言自殺明志, 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20816/137675
昨《壹週刊》報導,《時周》副總編輯林朝鑫被拍到出現走路工抗議隊伍,神旺飯店董事劉洪福並在現場疑似督軍,相當不尋常。《壹週刊》出刊後,旺中集團主管昨趕到神旺飯店開會,林朝鑫見到《蘋果》拍攝,還怒斥:「你是在拍三小!」得知《蘋果》記者身分則同意受訪,他駁斥《壹週刊》報導,還說不怕被圍剿、被圍捕,「有什麼了不起!頂多記者不幹而已!」

據其他媒體報導,林朝鑫昨受訪時指《壹週刊》亂編亂寫,太過分,說到激動處更說要「自殺」明志。
[22] 2012-08-16, 記協發起901大遊行 學者:反媒體壟斷, 新頭殼
     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28344
新頭殼newtalk 2012.08.16 林靖堂/台北報導

由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籌備發起的「你好大,我不怕!-反媒體壟斷901大遊行」,昨(15)日在臉書正式成立粉絲團,將於9/1下午2點,從中國時報大樓遊行至NCC。901遊行召集人之一,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管中祥指出,將同時訴求旺中尊重新聞自主,並呼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制定反壟斷法。

由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媒體改造學社等民間媒改團體與學者共同籌備發起的「你好大,我不怕!-反媒體壟斷901大遊行」,主要訴求為正在形成壟斷台灣媒體局面的旺中集團總裁蔡衍明,必須針對近日已違新聞專業的報導向社會道歉;並再次呼籲蔡衍明尊重新聞專業,制定編輯部公約,維護新聞工作者專業自主;同時,呼籲NCC儘速制定跨媒體壟斷法,防止媒體獨大對於民主社會言論集中的影響。

管中祥指出,這次的遊行,並不是單純的反對旺中,而是要求一個即將形成壟斷局面的媒體,負起應有的媒體與社會責任,並尊重新聞的專業自主;同時,台灣政府的國家媒體政策也是遊行訴求重點。他說,「反旺中並非在反旺中而是在反壟斷」。

他表示,旺中媒體集團長期的新聞言論與作法,包括2009年用存證信函、大篇幅廣告的方式,要脅學者與NCC委員、近1個月來的走路工事件、將記者的評論與新聞擅自改稿等,皆嚴重傷害了新聞的專業,也對第一線的記者工作權產生深遠的影響,這裡面的媒體工作者也是受害者。

另外,管中祥也提到,這次的901遊行訴求,不是侷限在抗議旺中媒體的走路工新聞報導上,而是對於整個國家機構的管制失靈、管制政策朝向新自由主義的發展,作出最深切的呼籲與發聲。對於最近逐漸有反旺中的議題已失焦的聲音,他則認為外界所看到的,種種旺中媒體集團近日有關新聞自律與新聞專業的問題、抗議風波,皆是旺中背後國家放任的問題,不是只有媒體的版面與互告的口水大戰。

在他認為,901反媒體壟斷的訴求很簡單也很明確,遊行的焦點不在為反而反,而是對於一個媒體專業的期待與公民社會對國家在媒體管制上的沉重呼籲,反媒體壟斷才是這個遊行最重要的根本核心價值所在。

[23] 2012-08-29, 旺中:走路工確與黃國昌無關, 中央社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208290014.aspx
(中央社記者徐卉台北29日電)旺中集團今天凌晨1時發聲明指出,經過調查,「走路工」事件確實與黃國昌無關,而是另有操縱者。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7月25日審議「旺中併購案」,當天上午中研院副研究員黃國昌及10多名學者在NCC大門前向NCC要求駁回「旺中併購案」。

當天黃國昌等人向NCC遞交陳情書離去後,接著出現1群自稱「反媒體壟斷聯盟」的學生,這群學生事後被指是拿錢的「走路工」,旺中集團旗下平面、電子媒體質疑黃國昌是這些學生的幕後主使。

黃國昌日前委託學者向中天電視台提出走路工事件報導不當的檢舉信,並要求更正;中天電視台回函黃國昌表示,他們的報導從未指稱黃國昌是走路工發起者,並在7月27日報導黃國昌在台大新聞所召開的記者會時,如實處理黃國昌記者會上的回應。

旺中集團今晨1時也發出聲明指出,7月25日在NCC附近街道爆發的「走路工」事件,經他們深入追蹤調查後,確實與黃國昌無關,而是幕後另有操縱者。

旺中集團表示,事件發生後,他們對黃國昌的新聞報導與評論,曾提出強烈質疑,但從未製造假新聞。對於黃國昌因報導、評論內容所受到的困擾及引起社會的誤解,他們願意以虛心態度接受社會公評,並對黃國昌及相關人士致上最誠懇的歉意,也希望社會各界繼續給予他們鞭策監督。

[24] 2012-08-29, 旺中聲明 黃國昌:廉價道歉, 中央社
     http://www.cna.com.tw/News/aMOV/201208290168.aspx
(中央社記者徐卉台北29日電)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黃國昌今天表示,他得知旺中集團的聲明後,無法感受有絲毫「道歉」誠意。

正在美國學術研究的黃國昌透過聲明稿表示,旺中聲明充其量是企圖為旺中媒體集團急速流失的社會公信力止血手法,並試圖消解9月1日遊行動能。

他說,這種廉價道歉,無法抹平惡質報導的傷害,也無法為已淪喪的媒體資格遮羞。

黃國昌表示,任何有基本智識或社會經驗的人都知道,道歉前提是「誠心認錯」,誠意表現是「積極改正」,但旺旺中時媒體集團不僅迄今仍「死不認錯」,遑論任何「積極改正」作為。

黃國昌向旺中集團提出6項疑問,包括有什麼證據可「影射」、「指控」他與走路工有關?旺中集團「新聞專業倫理」標準是否為「只要不是自編自導走路工」就好?曾在自家電視台對他惡意評論的多名旺中媒體集團高階經理人,是否認錯負責?

旺中集團凌晨發出聲明表示,7月25日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附近街道爆發的「走路工」事件,經他們深入追蹤調查後,確實與黃國昌無關,而是幕後另有操縱者。

旺中集團說,事件發生後,他們對黃國昌的新聞報導與評論,曾提出強烈質疑,但從未製造假新聞。
[25] 2012-08-29, 旺旺中時媒體集團聲明, 中國時報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0387(苦勞網)
【本報訊】

一、有關七月廿五日當天在NCC現場附近街道所爆發之「走路工」事件,經本集團深入追蹤調查之後,確實與中研院黃國昌教授無關,而是幕後另有操縱者。事件發生後,本集團對黃教授的新聞報導與評論,曾提出強烈質疑,但從未製造假新聞。對於黃教授因報導、評論內容所受到的困擾及引起社會的誤解,本媒體集團願意以虛心態度接受社會的公評,並對黃國昌教授及相關人士致上最誠懇的歉意,也希望社會各界繼續給予我們鞭策監督。

二、對於壹傳媒集團在事件過程中,不斷藉由影射、扭曲等手法直指本媒體集團「自導自演」走路工事件,本媒體集團表達最嚴重之抗議;並將持續追蹤調查,不到真相大白,絕不中止。

[26] 2012-08-31, 游婉琪, 人生總有非賣品 我拒絕旺中老闆保衛戰, 之所以揮霍
     http://cherryaki66.blogspot.tw/2012/08/blog-post_31.html

[27] 2012-09-01, 「你好大、我不怕」遊行 估6千人上街, 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20901/140310

[28] 2012-09-01, 你好大!我不怕!901反媒體壟斷大遊行, 獨立媒體
     http://www.youtube.com/watch?v=bueieyCtJLM

[29] 2012-09-01, 20120901 『你好大,我不怕』反媒體壟斷大遊行 1080p HD, 比利潘
     http://www.youtube.com/watch?v=j9lk4WmpC4g
901反媒體壟斷大遊行,由新聞工作者、學生及公民團體三大隊組成,下午2點由中時大樓出發,5點抵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估計有上萬人參加。 http://www.facebook.com/billypan102
[30] 2012-09-01, 反媒體壟斷!萬人大遊行整理報導(壹電視晚間新聞), 壹電視
     http://www.youtube.com/watch?v=LC1k740bqUQ

[31] 2012-09-02, 街頭學潮 22年來最大 旺中踩到紅線, 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902/34481389

[32] 2012-09-03, 黃國昌, 歷史會記得這個日子-在901大遊行之後, 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903/34483199

[33] 2012-11-26, 馮光遠, 蔡衍明這種貨色,竟然將主導台灣的媒體走向,悲!!,
     國寶級白目馮光遠在此
     http://whiteeyeishere.blogspot.tw/2012/11/blog-post_26.html

[34] 《放棄體制內安逸生活 無利可圖也無怨無悔》 黃國昌堅持 走在社運路上, 自由時報, 2012-10-14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oct/14/today-taipei7.htm
前言

這個地方,是一個實體也是一個想像,是我們對於它的主觀情感,也是我們共同生活的意義所在。這個地方,需要我們共同參與,建立公民社會的對話與激盪,他們,正用著不同方式,喚起我們對公共議題的關注與共鳴,成為公民參與的一份子。

「七月三十一日紐約深夜,看著網路上數百名學生在旺中總部前高聲怒吼『我不是走路工,我反對旺中』,壓抑了半年的情緒,終於找到了出口。今夜,眼淚不聽使喚地崩洩,深深地被台灣公民社會的力量所感動。」這是「走路工事件」爆發後,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黃國昌,自己寫下的心情文字。

黨外雜誌 社運啟蒙關鍵

赴美研究一年,黃國昌在九月短暫返台二天,抽空接受本報專訪。從「拒絕中時」到「反媒體怪獸」行動,一個大四即考上律師、司法官、公務員高考的台大高材生,何以如此無怨無悔,盡做些無利可圖的事,他說「建中一年級時就決定放棄父母的醫生夢,選擇念法律」,因為那年他參加學校辯論賽,題目正是「我國會是否應該改選」,為了比賽他開始接觸黨外雜誌,才發現從前被教育的盡是在「中國」框架下的國民黨制式教育,「這是我啟蒙的第一個關鍵,此後即使籠罩在高三強大升學壓力下,我還是會跑去中正廟看參與學運的大學生在抗議什麼?」黃國昌說。

進了台大,他成了校長陳維昭眼中「不用功、愛搗蛋的學生」。就在大一那年,台大圍牆外正為著「廢除刑法一百條」如火如荼地展開社會運動,這年他決定參加「大學新聞社」,跟著學長認識社會運動,「總統直選遊行,是我第一次拿著大喇叭,站在小木箱上,對著群眾演講,講出我們的想法,我台語不好,有些群眾會不高興,鼓譟要我用台語講,經我誠懇解釋後,他們不僅理解,還在我面前募款箱子裡,投下捐款,他們都是工農階級,卻願意支持學生運動,我想著,拿了這些錢要做什麼,我們決定要把校園外的運動訊息,這些被主流媒體封殺的新聞,透過大學新聞報帶進校園內,當時的我,是一個運動者,也是一位報導者。」黃國昌說。

不參與政治 投入校園改革

大二末他選上學生會長,但不像同樣活躍台大校園的羅文嘉、林佳龍、鄭麗文等,他說:「我早就打定絕不參與政治活動,不被抹成與民進黨掛勾,我要做的是校園改革運動。」在那個國民黨最大的時代,持續支持改革的台大學生並不多,黃國昌說:「當時我深感何為大學生的冷漠,他們關心學業和愛情,多選擇可以認識異性的社團,對公眾關心的事情就難了。」就如他自己形容「一個浪漫的理想主義者」,所以他可以犧牲談戀愛、讀書的時間,從做布條到靜坐抗議,就是堅持要改革「大學法」,他要求至少七分之一比例學生出席校務會議,並具有發言權和決定權,他到教育部前丟雞蛋,要求教育部不要把手伸進校園來。

結果只要到一半,大學法修正學生「應出席」且未定人數,於是他回到校園繼續對抗校方,爭取學生權益。他辦學生公民投票,決定軍訓課是否要留在校園;他在台大校務會議前三天,帶著十幾位學生在行政大樓前靜坐,帶睡袋徹夜抗議到開會前一天,「校方看學生如此堅持,叫校警把布條割了,我們就在行政大樓的柱子上噴漆,終於引起媒體關注。」黃國昌回憶著。

在媒體面前,他進入校務會議,直接嗆校長陳維昭,學生未出席是違法的,他退席抗議,台大校務會議因此停擺。這一年,他要求台大廢止女生宿舍門禁,他說:「晚上十二點女生宿舍總要上演一幕幕生離死別,這是對女學生非常不友善的校園空間。」

但這一年的犧牲,卻換來兩個內心深刻痛苦,一是資源鬥爭,黑函滿天;二是看到在課堂上宣揚真理的教授,在行動上卻是說一套做一套。「但令我感動的是,大四畢業那年,兩位大法官解釋,大學軍訓課等共同必修科目表是違憲,大四那年我考過高考、考上律師與司法官,再次證明,改革校園與荒廢學業不必然劃上等號。」黃國昌驕傲地說。

無懼旺中 激發人民反抗

走出校園,黃國昌仍繼續參與那讓他痛苦並快樂的社會改革運動,他投身司法改革十年,參與白玫瑰運動,他更成為這次反旺中運動主角,同樣被抹黑,同樣努力支撐著學界和新聞界的堅持,他可以在旺中併購案即將通過的前一天,繼續振筆疾書,繼續寫信串連學者隔天到NCC抗議,就如學生時代的自己,他清晨起床到中研院做抗議紙板,他拿著麥克風帶領溫文的學者呼口號。他說:「我們要為社會運動負責到最後一刻。」沒想到,這最後一刻卻成反旺中運動中最重要的轉捩點,隔兩天,旺中媒體大篇幅報導「走路工事件」,全版面、全時段抹黑攻擊黃國昌,激發台灣人民的憤怒,進而促成九○一反媒體壟斷大遊行。

「在美國念書時,我清楚知道我要回來,我要回到台灣做些事情,與中國靠攏、與財團靠攏,或許生活會過得較輕鬆,但卻會讓我失去精神層面價值,更違反我從年輕時代一直堅持的根本價值,當初為何念法律,是為了賺錢、為了與權貴站在一起嗎?我瞧不起為了做官、為了錢財隨時改變自己立場的人,如果我要做這種被瞧不起的人,就不用走這條路了。」他懇切說出內心的堅持。

憂心台灣 累積進步力量

問他面對如此強大抹黑是否會退卻與失望,他竟回答:「這陣子離開台灣,我一直在想,台灣接下來該怎麼辦,我沒有答案,但有點沮喪,整個環境空間,變成往中國靠攏、往財團靠攏才是正確的路,才是目前掌握權勢者選擇的一條路。」在黃國昌的生命裡,一直有他不可動搖堅持,他不知自己為何可以一直在痛苦,卻一直走在社會改革路上,但他卻知道,社會改革難有立即成果,只能在過程累積能量,讓更多人願意去關心這片土地、這個社會的問題,他說:「這就是一股進步的力量。」
《採訪後記》對弱勢真情 對記者寬容, 自由時報記者陳曉宜, 2012-10-14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oct/14/today-taipei7-2.htm

認識黃國昌這些時日,鮮少看他笑,他總是嚴肅、認真地思考我們所面對的問題,每封往來書信都是有條不紊的運動策略與見解,但有一封讓我不能忘,那是中時報導「走路工事件」記者游婉琪決定辭職那天,我寫了信告訴他並寄上婉琪陳述中時內部操作抹黑的十天日記,他回信要我轉達,他從沒怪過第一線記者,並告訴我一個故事。

二○○三年他看到一篇中時桃園記者寫一位在台灣遭受家暴的中國配偶,沒錢請律師對抗富有丈夫的新聞,他主動聯繫這位記者,並義務為這位中國配偶打官司上訴最高法院,而這位記者現在卻在「走路工事件」中寫特稿罵他,他說:「或許這位記者已經忘了我就是多年前那位『雞婆』的法律學者,或許也不是他寫的吧!」這是黃國昌對弱勢者的真情,對新聞工作者的寬容。

面對戰友被抹黑,我的憤怒勝過於所有人,但他總是理性地告訴我,不管林朝鑫再如何,我們都不能對第一線記者提告,因為推動誹謗刑事除罪化,給記者更多保障,是我們的目標,我們不能違背理念的一致性,我們要忍耐。(記者陳曉宜)
[35] qweasd777, [爆卦] 黃國昌群戰旺中記者 各種姿勢打臉, PTT, 2016-01-25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3656438.A.E7C.html
     http://disp.cc/b/163-9d1l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qweasd777 (qweasd777)
標題 [爆卦] 黃國昌群戰旺中記者 各種姿勢打臉
時間 Mon Jan 25 01:27:12 2016

整篇可能有點長,邊打邊笑,看完都想替旺旺記者哭哭了QQ


20151227記者會完整PDF:http://goo.gl/hMwUtl

黃國昌:算啦,我自己主持好了,不好意思,就請大家發問的時候順便報一下你的單位,這樣比較清楚。

旺中記者A:黃先生,因為你之前口口聲聲說反共產黨,那意思是說我們好像都不大能跟共產黨有什麼往來啊,或是生意上,其實我們很多台商在大陸做生意都很正當,包括我們公司旺中集團也都很正當做生意,這個其實是我要先說,第二個就是說,高先生本身他在大陸也是跟中國共產黨有什麼往來,那您這樣是不是有兩套標準對待一個跟共產黨往來的岳父跟有往來的一個生意人,是不是兩套標準?

黃國昌:複合性的問題我們一個層次一個層次來,第一個我說我反中國共產黨,沒錯,我就是反中國共產黨,他就是一個集權暴政,在這個世界上面任何對於人性的尊嚴跟人權的價值有基本尊重的人都應該反中國共產黨,中國共產黨是一個邪惡的政權,我再說一次,中國共產黨是一個邪惡的政權,他必須要倒台。

第二個,你現在講的是說人的問題,人跟人之間的交往,人跟人之間的交往是某一個特定的人是不是中國共產黨的黨員我並不會把他跟那個邪惡的本質馬上畫上等號,那是一個結構性的問題,就好像我覺得中國國民黨是一個很腐敗的政黨,但是我不會說每一個中國國民黨的黨員都是一個很腐敗的人,我想這個基本的邏輯可能要搞清楚。

那對不起你其他還有什麼問題?說我對待我岳父跟我對待其他的人是不是有兩套標準,沒有啦,我先停一下,我對於旺中有沒有誤解,走路工事件是不是旺中爆的?是不是?

旺中記者A:事實上這個還沒有證據。

黃國昌:沒有啦,我說啦,走路工事件是不是旺中傳媒集團報導的?是不是?

旺中記者A:對。

黃國昌:你們有什麼證據說我去發走路工?

旺中記者A:你們也只憑那幾張照片說指控旺中集團,並沒有正確……

(岳父想講話)

黃國昌:不要不要沒有沒有,今天我一定要把事情給講清楚,我不要你們在那邊跟我隨便亂扯,走路工事件是不是旺中爆的?你們有什麼證據說我發走路工?

旺中記者B:那你又有什麼證據說我們是自導自演?

黃國昌:沒有吧,先停一下,你有什麼證據說我發走路工?沒有嘛。

旺中記者A:對沒有。

黃國昌:但是你們還是做了這個新聞嘛。

旺中記者A:沒有直接去指涉你。

黃國昌:沒有啦,你們是不是有直接在指涉我這件事情,我相信所有的讀者看了你們的報導,大家有公評,要不然不會有那麼多人站出來反旺中。第三個,你說我指控旺中是自導自演,你在什麼地方看到我說旺中是自導自演?

旺中記者B:你針對這件事情沒有%$@%

黃國昌:請你把它找出來,我如果說旺中是自導自演,我今天馬上跟蔡衍明道歉,我黃國昌一向對我自己講的話負責,我什麼時候說過走路工事件是自導自演。因為這個在會場上面他敢潑這樣的糞,那我就一定要回回去,你在什麼地方說看到我黃國昌說旺中是自導自演,我現在給你時間,你馬上去google,把證據找出來,沒有的話,你現在馬上跟我道歉,我可以很負責任的跟你講我黃國昌從來沒有說過旺中是自導自演,我黃國昌只有說過旺中傳媒集團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之下,指控我發走路工,這是一個違反新聞專業倫理跟道德的事情。

何榮幸為什麼離開中時?夏珍為什麼離開中時?你們到今天都還沒有醒喔?

旺中記者B:在當時你也是憑著那幾張照片,就質疑說這些人是我們旺中集團動員去的…

黃國昌:再停一下,我什麼時候說旺中是自導自演,我現在只要求你提出證據,你馬上打回去你們公司,把你們有的證據全部攤出來。

旺中記者A:其實這個都是太模糊的空間,大家都是在沒有證據的狀況下……

黃國昌:沒有啦,今天你們要進行這種潑糞式的報導,就不要說你們自己有模糊的空間,那我,沒有沒有,爸你先停一下。這個是什麼照片?這是哪一家廠房?請旺中傳媒集團回答,這是哪一家廠房?

(安靜……)

黃國昌:在場不是有中天,不是有周刊王,中視的有沒有來?這是哪一家廠房?

中視記者:黃國昌先生我們可不可以先回到我們今天你要澄清的東西啊好不好。

黃國昌:沒有啦,今天他們要問我問題嘛,那我正面回應嘛,剛你提出來的問題我回應你沒有?可以了嘛,那你提出來的問題我也回應你了嘛,你對我的指控我給你時間回去把證據找出來。

(中視記者提問高先生回答)

黃國昌:剛剛有一個問我什麼是紅色資本,出賣臺灣核心價值的這種媒體集團,就是旺中傳媒。

旺中記者B:你憑什麼說旺中傳媒出賣臺灣?你的證據在哪裡?

黃國昌:我現在馬上就在講嘛,把新聞當作廣告賣給中國政府是不是中國時報?是不是旺中集團?

旺中記者B:關於其他公司我不了解(聽不太清楚),但是你指控我們所從事的媒體他是出賣臺灣價值這件事情我沒有辦法接受。

黃國昌:沒有關係啦,你可以沒有辦法接受,剛我只問一個很簡單的事實問題嘛,在臺灣把新聞當作廣告賣給中國政府的是不是旺中傳媒集團,這個答案是YES。

(應該是旺中記者反駁(聽不到))

黃國昌:沒有啦,先停一下,蔡衍明2012年跟NCC都已經承認了,也被裁罰了,然後你說這個太過份了,這個不是事實,所以是蔡衍明的承認不是事實,還是裁罰是冤枉你們?

旺中記者A:我們只能說蔡先生很努力的我們想要去經營某些事業,但問題是我們不可能踩自己的腳,然後去做一個走路工事件。

黃國昌:沒有啦,你現在又移轉焦點,我們一碼事歸一碼事來,剛剛他問我說憑什麼這樣講嘛,那我就很直接跟你講,在臺灣把新聞當廣告賣給中國政府的是哪一家媒體?旺中傳媒集團。那你說我講的不是事實,那我要告訴你的是,你們的老闆蔡衍明自己已經承認這件事情還有裁罰的紀錄,這樣子回答清楚嗎?

旺中記者B:那如果他當時已經被裁罰了,那我們改一下過,那還叫出賣臺灣價值嗎?(打到這裡大笑XDDD)

黃國昌:我想旺中傳媒集團的表現是不是有改善,大家都看在眼裡,可能不需要我說,你們覺得你們有改善嘛,那我覺得我沒有嘛,那也不會以你講的為準,也不會以我講的為準,社會上面有他的公評存在。

我再講一次,我今天就是針對旺中傳媒今天所刊的這個東西,我不要再讓你們說好像你們問問題我都迴避,你們自己回去看你們剪出來的帶子,還是要我現在架一個電視機放給你們看,我是怎麼回答的,你們帶子是怎麼剪的,有哪一所大學的新聞學系會教出這樣子的剪輯?太離譜了,我問的第二個事實的問題就是這個照片是哪裡來的,你拍的是哪一個照片,你們移花接木成這個樣子,你還敢說你有新聞專業倫理?

(安靜…)

黃國昌:你們真的覺得這樣子胡混都不用講道理都沒有關係?就因為你們手上有媒體,所以你們要隨便對人家怎麼潑糞就怎麼潑糞。我從來不會去為難第一線的新聞專業從業人員,我從以前到現在都這樣,我反的是後面那個下指令的人,我再說一次,何榮幸為什麼離開中時,夏珍為什麼離開中時,可以去問問你們這些新聞界的前輩。

中時記者:就是說黃老師您在之前太陽花學運的時候,在之前應該早就知道可能您岳父他應該有在大陸做生意,那你那時候也是跟那些支持你的學生講這件事情,還是說你忘了講這件事情,因為那時候,你到目前為止你的態度還是反中共反旺中嘛,我這樣說沒有錯嘛。

黃國昌:對。

中時記者:那時候你在學運的時候,怎麼都沒有提起岳父這一塊呢?

黃國昌:不是啊,你的邏輯很奇怪就是我反黑箱服貿協議,我認為張慶忠那個30秒踐踏臺灣的民主專業價值,那跟我的岳父,我太太的爸爸是不是在中國的山東有租用一塊農地,在上面種果樹養雞鴨到底有什麼因果關係?

中時記者:所以就是說你覺得這是沒有因果關係,就是你的岳父去大陸,我們不要說投資,您說租用嘛,租用了農地然後跟大陸的一些好朋友親戚官方的人接觸,所以他們這樣子是合乎道理,但是就是說你不覺得這跟你的那時候的價值,跟群眾的價值有所違背?

黃國昌:我還是不了解你的問題邏輯性在什麼地方,我再講一次,我反對的是黑箱服貿協議,那跟我的岳父有沒有在中國租用農地種果樹去養雞鴨到底有什麼關係,如果按照你這樣子的標準的話,現在全臺灣有多少台商在那邊從你們的眼中來看通通都是有罪的人?你說我有雙重標準,你的意思就是說,在我的眼中所有的台商都是有罪的人,我上次在這邊我也回答過了嘛,我再講一次,我沒有反台商,我反對的是為了私人的利益去出賣臺灣核心價值的人,最典型的例子叫作蔡衍明,這樣講夠清楚了嗎?

中時記者:所以私人利益就是說只要是台商為了私人利益而賺錢的人就是不對的嗎?

黃國昌:你可能還是沒有聽清楚,我說為了私人的利益去出賣臺灣的核心價值,重點是後面那句話,出賣臺灣的核心價值,現在是有多少人跟中國那邊有貿易上的往來,臺灣有多少公司到中國那邊去進行貿易往來,我今天買了一張鴻海的股票,鴻海在中國有投資,所以我就會跟那些所謂紅色資本的商人畫上等號,我不曉得你這個邏輯性是怎麼建立起來?

中時記者:所以就是說我想問清楚一點就是說,你所謂的出賣臺灣的核心價值到底是什麼事情?

黃國昌:我再講一次,以媒體界來講,把新聞當作廣告賣給中國政府,幫中共集權政體擦脂抹粉,這個就是出賣臺灣的核心價值,這樣子清楚了嗎?

中時記者:如果就是說把廣告賣給美國政府,賣給日本政府,這是OK的還是這也是不行的?

黃國昌:當然是不行的啊。
-------------------------------
中時記者:我的意思是說,當美國人例如說他對我們免簽證的時候,我為他們美國政府說這個現在美國政府為我們免簽證,那我為他們做這個新聞我們這樣子也算是為他們……

黃國昌:沒有啊,你為他們做這個新聞,你的意思是說你們在為美國政府做這個新聞的時候,也有跟美國政府收錢?
-------------------------------
(岳父笑開了)

黃國昌:你的意思是這樣嘛,你的意思是你在幫美國政府AIT做這個新聞的時候,中時現在也是有跟美國政府收錢?

中時記者:那你說我們跟中國大陸收錢,你是不是要提出一些明確的證據?

黃國昌:我剛剛不是跟你們說過了,你們的老闆已經承認了,這件事情也被裁罰了,這是一個客觀的事實,我不曉得你還要爭執什麼?我再說一次,你們的老闆承認了啊,這件事情也被裁罰了,這個是一個客觀的事實,你到今天還要否認嗎?

中時記者:所以就是這樣子,你的意思就是說旺中集團就是一直不斷地沒有改進,然後也不斷地在出賣……

黃國昌:沒有啦,你說旺中集團有沒有改進,那我就問你嘛,這個是什麼照片?這個叫有改進喔?

中時記者:可是這個也是依據中天電視他們……

黃國昌:對啊,所以你們彼此之間就是周刊王搞了一個,中天搞一個,然後中時搞一個,搞來搞去都是你們自己內部在搞嘛,我再問一次,這個照片叫有改進喔?這個符合最基本的新聞專業倫理。

中時記者:可是我們實際上也是在那個農業部有講了,剛剛的那個投資的金額他也不曉得

岳父:我跟你講,我剛剛……

黃國昌:不要,真的不要,不要跟他們弄啦嘿。

岳父:那你也不要講。

(笑聲)

(岳父澄清)

記者:針對這個今天他所發生的事情以及之前高伯伯或是國昌您有打算要提告了,因為剛剛總部的新聞稿,一點的新聞稿裡面寫說,蔡衍明先生等著接傳票,這句話的意思是說暗示您要正式提告?

黃國昌:我想我岳父的部分,他會不會告他會決定,對我自己的部分,其實我還有一點點掙扎,掙扎的理由是跟我三年前的確信自己的想法有關係,因為我就不喜歡告媒體,我會覺得媒體基本上應該要自律,自己要有一些基本的道德跟專業的素養,只不過這家媒體真的太離譜了,已經離譜到超越我可以容忍的界限,然後我也不想要讓他們覺得好像我不敢告他們,所以我應該會告他們。

(記者問岳父問題)

(岳父回答)

黃國昌:我剛不是跟你們講過了,我這樣講好了……

岳父:為什麼你聽不懂?

黃國昌:旺中傳媒集團你們有事情衝著我來,不要找我岳父,他是一個很單純的人,你們有事衝著我來,不要找我岳父,我再說一次,你剛剛說什麼是不該賺的錢,我剛不是講過了嗎?把臺灣的新聞當廣告賣給中國政府,這是該賺的錢嗎?你覺得這是該賺的錢嗎?

周刊王記者:那個您在太陽花的時候的戰友妖西先生有發表一個公開的說對於中國這個區塊的時候並沒有交代的非常清楚,請你能夠更清楚的交代一下,那基本上來講的話,您有到中國大陸去參訪過,然後有接觸過什麼樣子的人,那做了什麼樣的事情……

黃國昌:好,先停,沒有啦,我們一個問題一個問題來,剛剛你講的妖西,我想應該是當初反旺中的那個妖西嘛,還有第二個妖西嗎?所以就是當初反旺中的那個妖西,當初反旺中的妖西我上次在這邊已經講過了,我對於這個人所說的任何的話都沒有任何回應,第二個部分,你說我有沒有去過中國,有啊,我去過中國大概三次,分別跟你講我去做什麼。

第一次是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應中國政法大學之邀,要我們去那邊參加學術研討會,那個時候我們的所長,現任的大法官,湯德宗,要我也去,所以我就去了。去了那次中國政法大學的學術交流研討會以後,我深感那邊的學術水準之低落,因此我以後就再也不想去了。

第二次跟第三次為什麼去?我接受了行政院陸委會委託研究計畫,研究臺灣到底應不應該承認中國法院的判決,所以我去了北京,去了上海,去了廣州,我去那邊參觀那邊的法院跟那邊的學者交流,然後也遇見了那邊的法官,然後回來給陸委會寫了一個政策報告,這個大概就是我去中國。

周刊王記者:有到過煙台嗎?

黃國昌:煙台,沒有,我從來沒去過山東,我的這隻腳沒有踏入過山東,我就跟你講我就去北京,然後去北京你要問我去哪裡見了哪些人,我也可以跟你講,清華大學民事訴訟法的教授,北京大學民事訴訟法的教授,然後去過地方法院參訪,那至於中國法院是不公開的,進行不公開審理,所以要去中國法院參訪還沒那麼容易,我還是請了北京大學的教授幫的忙,我才進去的,去上海我也有去交通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跑來問我要不要去那邊教書,我跟他說NO,那我也跟那邊的學者有交流過。

去上海的時候也有台商跑來找我,說他們在那邊過得很慘,那邊的司法非常的不公正,官僚非常的腐敗,希望我們的政府能夠在投資保障上面多幫台商一點忙,我忘了,那些名片可能都丟了,我在上海有遇過台商,我還有跟台商座談,他們大概就是控訴中國那邊的司法如何腐敗。

記者:黃老師我還想再問一個,太陽花的時候其實很多人都說你都是反中,包括他們出的一些文宣都是反中,當時候怎麼沒有想說來個演講,因為那時候你也開了滿多演講的時候,講清楚你的理念並不是真的反中而是反你剛剛說的中國共產黨。

黃國昌:沒有啦,你現在這樣子講等於是你那個時候都沒有注意我出去的演講跟我的發言,我在太陽花運動以後,大概全國各個地方的演講不下20場,花一點時間做一些homework,把那些演講都看完,那你就會知道我的想法是什麼,並不是被你們簡化成那麼簡單的東西,有人有跟著我在演講到處跑,他把我的演講全部的內容他看完了,他也寫成文字稿,你可以上去,你看完以後你就會了解我的想法是什麼,當你如果在追求的都是下一些很聳動式的新聞標題,做一些很扭曲的報導,當然就會蒙蔽了你的雙眼,讓你看不清楚事情的真相。
(http://marshuang.tw/)\( ̄︶ ̄)/\( ̄︶ ̄)/\( ̄︶ ̄)/

反中的這個標籤是誰貼的我也不知道,你要貼在我身上,那個是貼的人自己的智商問題,我自己的想法在很多次的發言當中,我就講得非常的清楚,我上次說過我如果反中的話,那我還去聲援中國的民運人士,還去聲援中國的維權律師,中國對於在你們的概念裡面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東西,它是一個地理是一個歷史是一個空間是一群人的集合還是一個歷史的概念,指的還是一個政權。

旺中記者:黃國昌你會勸你的岳父花一點心力到台灣而不是……

岳父:我我我……

黃國昌:沒有啦,我就跟你講他們的問題本身就是很預設他的扭曲在裡面,剛你的問題是說要我的岳父多花一點時間在臺灣?

旺中記者:不是不是,我是說就是說他現在有這樣的一個投資嘛,我們不要說投資,就是他基於血緣關係在那邊有對當地的一些照顧,那會希望說他也在臺灣做一樣的事情。

黃國昌:不會啊,我岳父在臺灣照顧了很多事情,他絕大時間都待在這裡啊。

(岳父回答)

黃國昌:如果沒其他問題今天就到這邊了,希望中天不要又回去剪說我不讓記者問問題,說我迴避問題,我那天坐在那邊,那麼多記者在,你們還是這樣子剪,然後告訴我說你們有改進,對不起,沒辦法接受,你們就多加油吧,希望有一天你們可以換一個新的老闆讓你們更自由一點,今天就到這邊,謝謝。


20151227 走路工事件 Part II 記者會@黃國昌汐止競選總部 Part 2 Q&A
uknah, 2015-12-27
http://www.youtube.com/watch?v=CxjpSnQRBJU

2 則留言:

  1. 我們的麥克風跟中天相比,已經不是懶X比大腿了,根本是腿毛...

    多數人的 Matrix,就是主流媒體塑造的宇宙觀(借用你的詞)。

    回覆刪除
  2. 嗯,我喜歡 Matrix 的聯想,是個 NLP 精彩的實現。

    回覆刪除